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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爱琴湾购房要缴纳什么费用?公司名义购房契税是多少?可不可以申请按揭?

143****9950 | 2018-04-11 1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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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5685

    契税、物业维修基金等;与个人购房契税同样计费,可以申请按揭(但是以公司名义购买,银行对于贷款额低于500万的一般不批款)

    查看全文↓ 2018-04-11 16: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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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可以。申请人条件:①具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②具有购买商铺房的合同或协议;③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④有不低于所购商铺全部价款的50%的购房**款;⑤同意以所购商铺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人保证人。贷款期限:商铺按揭贷款期限一般**长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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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确定购房合同,开发商已经拿去房管部门备案,那么~~你这个合同是无法更改的了。只有等房子房产证办理下来,再依照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上登记人姓名!建议是;你家抓紧时间,再和你说的置业顾问或是开发商联系。花点小钱,变更购房合同!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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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签订了购房合同后。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只需同开发商协商,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但是。第三种情况,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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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第六,也是**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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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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