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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分割怎么卖?

156****5966 | 2018-06-06 11:36:30

已有3个回答

  • 156****0631

    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
    2、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亲的份额,剩下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
    3、如果儿子愿意要房屋则要支付给母亲和其他继承人折价款;
    4、《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6-06 11:37:41
  • 134****0892

    1、如果不愿意卖的继承人同意自己留下该房屋,那么该房屋归其所有,同时其应当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如果其既不同意留下房屋又不同意出卖的,应当出卖该房屋,并依法分割出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
    2、这实际上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遗产就属于所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所有,如果有共有人要求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依法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的分割方式,包括作价补偿和变价分割,即如果所有继承人中有人愿意留下该房产,应由其留下该房屋,对房屋价值中超出其应得部分的,应当对其他继承人进行金钱补偿;如果没有继承人愿意留下该房屋,那么就只有变价分割,即将遗产房屋卖出后分割所得价款。本案中,首先应当征求不愿意出卖房屋的继承人的意见,看其是否愿意留下该房屋,如果愿意,那就以作价补偿的方式分割遗产,如果其不愿意留下房屋,那就只有变价分割,即必须把房屋卖掉。

    查看全文↓ 2018-06-06 11:37:11
  • 151****2408

    折价补偿方法
    共有方法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的方法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查看全文↓ 2018-06-06 11:36:57

相关问题

  • 但并不是所以房屋都不能分割。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总结起来,房屋遗产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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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二、遗产分配的规则: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三、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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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父亲去世,房屋遗产如何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该房屋是你父亲个人财产的,则应该直接由你父亲的配偶、你爷爷奶奶、你父母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妹)按比例进行继承。2、如果该房屋是你父亲和配偶的共同财产的,应该先分开50%归你父亲的配偶所有,剩下的50%再由你父亲的配偶、你爷爷奶奶、你父母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妹)按比例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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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房产 个别继承人不同意转让过户,协商不成,到 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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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协议为避免今后因住房问题产生矛盾,经姊妹六人共同商定,对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继承问题予以确定,达成了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1.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m2),为国企房改房,是以父亲的名义于1997年购买,购房费用由三弟(***)全额支付。现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父亲,而此后父母一直与三弟的一家三口居住此房。2、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2000年相继去世,现房产部门要给该房办理房产证,经大家商量同意,该房屋由三弟(***)全额继承,其余姊妹五人对此均无异议。2.由于三弟(***)全额继承该房,今后对于该房的一切收益或开支均由三弟(***)承担,与其余人无关。本协议一式六份,兄弟姐妹各执一份。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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