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赠与 >详情

过户房子是为合法产权吗

144****2782 | 2018-06-07 21:19:31

已有5个回答

  • 145****7987

    1、一般情形下,赠与合同赠与人在有任意撤销权,即他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也有例外,比如履行完毕后,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但例外的例外是:赠与合同有公益或类似性质的,一旦签订赠与合同,不得再撤销。
    2、赠与人履行完毕合同后,受赠人有完全的物权,可任意处分其所有权,即把你名字写在房产证上。

    查看全文↓ 2018-06-07 21:21:23
  • 137****6176

    任何人都无权处分产权人的房子,包括产权人的父亲。
    所以这为父亲和女方约定的事项是无效的。
    公证处不会给你办理此项赠与公证,除非二儿子同意。

    既然二儿子同意,那么**好的办法就是让二儿子和其配偶共同的把房子赠给你,当然是应该附义务的,即你审慎照顾其父亲至去世。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没有法定情形是不得撤销的。
    **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将丧失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这是公证赠与合同与未公证赠与合同**重要的区别。
    三、赠与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虚构、隐瞒事实(如赠与人虚构、隐瞒婚姻状况,虚构、隐瞒财产转让真实方式、隐瞒财产存在共有人的情况等),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将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由此给对方当事人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发现前述情况,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公证,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四、签订赠与合同应出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自愿,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
    五、赠与可以附义务。但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即所附义务应当低于赠与物价值。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六、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是否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所赠与的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决定。
    七、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九、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十、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赠与,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十一、赠与已被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
    十二、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权(股份)等财产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综上,希望能帮到您

    查看全文↓ 2018-06-07 21:21:10
  • 148****4300

    赠子房产,要去公证处公证,凭借公证文书再到国土房管部门过户,过户后是合法的房产。也可以按买卖程序办理,个人建议按买卖过户,因为赠与公证要收费,过户跟买卖一样,还要收税费等。

    查看全文↓ 2018-06-07 21:20:55
  • 138****4736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如果不过户,《房屋所有权证》上还是父母的姓名,其产权归属还是父母的,等于没有赠送,所以必须过户,赠与谁,就得让《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房产主人是谁才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6-07 21:20:34
  • 144****5355

    赠与只是一种行为,办理过户之后才是真正赠与有效,子女在法律上是房屋的完全所有人。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如果不过户,《房屋所有权证》上还是父母的姓名,其产权归属还是父母的,等于没有赠送,所以必须过户,赠与谁,就得让《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房产主人是谁才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6-07 21:20:25

相关问题

  • 父亲遗赠给你的房子?如果没有书面遗嘱,那就是默认为遗产,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有权要求.

    全部3个回答>
  • 请咨询售楼部或是附近的房产中介公司!

    全部4个回答>
  • 不能的。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其中**为关键的是,且不能办理房屋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使作为完全的自住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法律无法为其进行合法的权益保障。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简单说明是农村房子,经过拆迁后从新盖的楼房,没有交征地税,也不能上市买卖的房子。所以在房产证、过户上会有诸多不便。小产权房也只能本村村民购买。想要交易,但不能过户,签署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并且不具备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如果遇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跟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行为,只能付全款或者分期付款。

    全部6个回答>
  • 买了小产权房由于不符合政策,讲不受法律保护,不被国家认可。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小产权房分为这三类:一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二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建设的房子;三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区别一、小产权房①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颁发,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②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③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