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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也告不赢开发商吗

131****9336 | 2018-06-13 00:26:50

已有4个回答

  • 143****4035

    有证据可以起诉,不过开发商肯定会有地方保护的首选你的证据非常有力还有**好是多人共同联名起诉这样胜诉几率会很大的同时建议见好就收一般能协商调解了就行如果一告到底这样会很不利的当然目前也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你可以垂询胜诉网你所在城区的专业律师为你详细诠释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8-06-13 00:29:05
  • 142****6613

    这个还真说不准,因为虽然法律是死的,但法理的运用确是活的,在法理的运用上可以说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官司能不能赢实际上是看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支持度,律师的能力在于诉讼程序的完成与法理的运用能力。可以在当地找一律师咨询一下,诉讼的胜算率能达到多少。

    查看全文↓ 2018-06-13 00:28:04
  • 148****8705

    开发商违约,任何狡辩都是没有意义的。
    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6-13 00:27:33
  • 133****3328

    这个需要看看你手里的证据够不够用了哦

    查看全文↓ 2018-06-13 00:27:07

相关问题

  • 这里主要是侵害了您的采光权,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之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如果对方的建筑依据上述《物权法》和《规范》的确影响了你家的正常采光,那么是就应当赔偿,你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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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吧!有这么差的房子吗?那不是连**起码的一点私密性都没有了吗,不知你的房子是什么结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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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起诉 但是是否能赢官司,还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证据是否充分等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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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就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购房款,可以单独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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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2年来未按合同约定为我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开发商将出售的商铺进行贷款抵押,应该尽快撤销抵押,但不属于商业欺诈或合同欺诈,也不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或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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