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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155****9983 | 2018-06-21 01:48:34

已有4个回答

  • 146****4792

    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调整房地发销售环节契税、运营税优惠方针。新契税优惠方针履行时刻,但凡及往后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房地发销售契税,契合新政要求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用优惠税率。依照国家新政要求,对个人购买家庭仅有住所,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个百分点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个百分点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所,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个百分点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个百分点的税率征收契税。其间,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所是指已具有一套住所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所。别的,个人将购买短少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全额征收运营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免征运营税。久远来看,房产税缴税利率是多少,当税负从销售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显著,更有利于公正税负、平抑房价。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产税的原意,房产税新政方可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查看全文↓ 2018-06-21 01:51:25
  • 157****4354

    如果不是新购房,是不用交房产税的,如果是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要交房产税的你的情况要看你产证上产建设面积是多少,如果153就不用交的

    查看全文↓ 2018-06-21 01:50:02
  • 142****4025

    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3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4印花税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查看全文↓ 2018-06-21 01:49:28
  • 147****1507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查看全文↓ 2018-06-21 0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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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过免交税部分需要缴纳,详情咨询房管所

    全部4个回答>
  • 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全部3个回答>
  • 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三、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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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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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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