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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签订的购房协议能公证吗?

147****5384 | 2018-06-22 16:51:59

已有3个回答

  • 158****8832

    买房协议并没有“私下签定”这一说,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合法的达成的协议,都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买房协议公正属于合同公证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公证机构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对合同订立各方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加以核查并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6-22 16:53:51
  • 145****7062

    可以去公证处问问,我觉得不需要公证,当然公证也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06-22 16:53:31
  • 133****5494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不需要公证,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委托书需要公证,如果是按揭买房,银行一般需要办理贷款公证。

    查看全文↓ 2018-06-22 16:53:00

相关问题

  • 只要双方签字的协议即为有效,不一定公证,公证的作用一是监督双方签字并证明签字属实,二是认为协议合法,仅此而已,另公证的费用是房屋人价值的千分之三比例收。

    全部3个回答>
  •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该类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双方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买方已按合同履行了义务,而卖方房主以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则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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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全部4个回答>
  • 根据你的陈述,由于卖房的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退定金,但是你的瑕疵在于签订认购协议时没有看合同,对方可能会以此辩驳

    全部5个回答>
  • 我们买房以后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实务中还是有很多人即使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是不放心,于是就会选择办理购房合同公证。那么,购房合同公证有用吗?如果要办理购房合同公证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购房合同公证有用吗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不办了购房合同公证,其实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二、办理购房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购房合同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以下材料: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三、购房合同公证费用有多少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司法部委托的境外律师公证收费例外)。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对购买空置商品房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费减半收取。所谓空置商品房,是指自竣工验收日起已经空置满一年的商品房屋。国家发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对公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规定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取。标的额5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标的额10000001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标的额20000001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标的额50000001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公证费实行当事人平均分摊的原则,当然也允许当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公证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综上所述,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不办了购房合同公证,其实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当然,要是想要办理公证的话,则就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华律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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