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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房产证如何办理

154****3930 | 2018-06-27 14:41:26

已有3个回答

  • 141****1300

    A、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

    B、自己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注意: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都存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房产证。

    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委托代办,就不能自己办理。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省去代办费用1000元左右。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免除代缴的风险。

    自己办理房产证需要花费时间和体力。

    您需要提前了解自己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要求。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4:06
  • 142****6208

    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的,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建议你找找,没有的话,可以补签合同以便于顺利办理房产证。
    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
    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可以去查询。没有可以和开发商补签合同。开发商不愿意的话,你可持票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协助义务。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2:45
  • 138****8042

    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 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新房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 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2:17

相关问题

  • 一、初始登记。初始登记阶段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确保开发商买房手续完成、买房资格健全的首段。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来那个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二、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等级完成后,主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您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三、拿测绘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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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购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证仍然办不下来,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房子的五证还不齐全,也就是开发商的出售审批手续存在问题,没有办理下来预销售许可证;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虽然五证齐全了,但开发商没有到房管局提交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申请,房管局因此无法为住户办理产权证。  不论是因为以上哪种原因,出现交房延期的问题都可以推断为开发商的过错。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购房者,要买五证齐全的房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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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证是否在银行手里具体要以贷款银行的具体政策而定。2,一般在贷款买房办理产权证明时,是会发放三个证明的,一个土地证、房产证还有一个他项权利证明,他项权利证明会抵押在银行,两证还是在购房者自己的手上。3,2010前办理的抵押贷款,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抵押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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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搜房网讯】近日,**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公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修改热点,很大一部分都和房子有关,比如个人婚前购房的归属、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等等问题。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 现代婚姻中,男方购房占绝大部分,在高房价的今天,男人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购房压力,倘若以上征求意见**终写进《婚姻法》,那么男女双方一旦离婚,在住房以及补偿方面,女性可能将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女人也将感受到来自房子的压力。 尽管,这些变动目前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在社会上已引起各方热议,不少读者也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案例如何处理。本期专刊,记者特邀请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文婧律师,就《征求意见稿》中的新变化,为读者解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目前买房成本居高不下,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动辄一二十年的还贷过程往往要持续到婚后,房贷也必将影响到婚后的财产生活。如果离婚了,这房到底该怎么分? 案例:2005年,小王**15万元在南湖买下一套房子。拿到房产证之后,他就和女友波波结了婚,当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今年7月,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波波提出她婚后共同承担了房贷,还出了装修费,要求分割房产,小王不同意。小王表示,婚姻期间两人共同还贷约20万元,还有10万元的房贷未付清。两人要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 解读:《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律师点评:本案中小王婚前支付**款,婚后和女方波波共同供房,这个时候离婚,若房子归男方小王,女方波波只能拿回所付的按揭款,而无法获得房价**的补偿,显然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婚姻法的精神。《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了婚前按揭购房为婚前个人财产,也明确了得房一方应在考虑市场价格及还贷比例的基础上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既保证了一方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在房产不断增值的社会背景下兼顾了配偶的相关权益,并使得司法实际操作更加方便,应该说是比较进步和完善的。 婚后父母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中国老百姓传统的观念是:有了房子才能结婚。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越来越高的房价不成正比,很多年轻人只有靠“啃老”才能有套房。而做父母的往往也会耗光积蓄帮着子女买房。可如果一旦小两口要离婚,那问题就来了,给孩子买的房,孩子的另一半有份儿没? 案例:张大爷**近有点心烦,马上就要有孙子了,儿子的房子太小,准备给他买套大房子,老两口去看孙子也方便。但这房子写谁的名字好呢?写自己的名字吧,怕儿子不好想;写儿子的名字吧,万一哪天小俩口吵翻了直接奔离婚登记处去了,房子该怎么办?毕竟是几十万的资产,不能说分给别人就分吧。 解读:《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此类案例也做了规定,婚后如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点评:按照《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有了新的变化,对婚后父母买房的性质进行了权利归属上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个人财产。对于房屋这种重大财产,“意见稿”给予了特别考虑,使财产关系得到平衡,也有利于今后此类纠纷的实际解决。

  • 房屋所有产人如果发生了改名,并且已经在派出所完成了姓名的变更,可以拿着变更之后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以及申请书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信息的变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所有产权人在相关法律文件生效之后,是可以进行房屋产权证信息变更的,其中一条就包括所有产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变更。办理产权证名称的变更,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一般只是产权证制作的费用,因为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而且产权证上所登记的信息应对的都是特定的房屋,以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所以无论是哪一个部分的信息发生了变化,都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产权证上的信息的变更,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具体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可以向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