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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法院可以拍卖吗?

131****8887 | 2018-07-10 00:07:24

已有4个回答

  • 131****1426

     拆迁安置房法院不可以拍卖去让被告还债。
      根据安置房的特点,应当是唯一住房。
      第一,如果住房是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就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唯一住房正在使用中一般不允许拍卖、抵债。只能采取查封的执行措施。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08:42
  • 136****8862

    查封是有的,拍卖要看各地的规定,一般是不可以拍卖的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08:27
  • 135****0933

    如果对方申请对你的房产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你的房产,限制你的买卖,但不会对你的房产进行拍卖,因为这是你生活必要的居住房屋,只会对你的其他财产,比如银行卡内的资产,持续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08:08
  • 133****8314

    如果只有这一套安置房的,不得拍卖;如果有二套以上房屋的,可以拍卖;事实上,法律规定,即使只有一套住房的,符合法定情形时,也是可以公开拍卖的。

    法条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07:50

相关问题

  • 无力偿还债务,唯一一套安置房不会被法院强制拍卖。《**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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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按揭房法院可以拍卖来偿还欠款的。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的再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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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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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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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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