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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迁房还在建,有房产证吗?能加名吗?

134****4319 | 2018-07-12 00:27:17

已有3个回答

  • 141****0982

    1准备材料 回迁的房子竣工后,找房地产公司在回迁合同上添加上名字,准备好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
    2测绘公司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3房管部门受理窗口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你写一份同意添加你想加的人的名字为共有人的证明,让他写一份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登记费(工本费),领取房权证。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28:44
  • 142****2606

    房产证是在房屋建好以后才能办理的,在办理之前是可以加名的,至于贷款。。如果直接找银行 是可以加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28:19
  • 145****3242

    在建房屋,现在肯定还办不了房产证。可以要求加名字,在合同上可以加名字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00:27:51

相关问题

  •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只要没有办理加名字,这房子和女方没有关系,协议,或是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还建房,就算你拿到房本,也无法办理加名字手续!还建房,属于安置房!需原房主,持有满五年,去缴纳原房主名义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此时,住房转为商品房,才可以办理加名字,转让,买卖,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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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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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是否有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走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1)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产权就是俗称的“乡产权”,属于违规用地,也是现在正在打击的一种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小产权”,不是正规的国家予以承认的产权;(2)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比如说属于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今后可以办理正规产权。这种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是说,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之后等同于商品房性质。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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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不可以,通常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房屋过户,因此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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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是否有房产证,主要是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正规的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正规用地审批之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政策,可以获得房屋产权证,并且在产权证上会标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的性质。但需要明确的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后,虽然可以当做正常的商品房进行买卖,但需要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一般来说,危房改造或者是绿化隔离带的改造,都属于此类的范畴之内。无论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回迁房都会比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主要是因为安置房的产权性质各不相同,所以在购买之前需要查清房屋的性质,不建议购买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此类房屋在之后无法办理正规的房产证。同时还要查明土地的性质,是否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