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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还没执行房产可以过户吗

154****3323 | 2018-07-12 08:52:22

已有4个回答

  • 131****0400

    你好,也可以组织调解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08:53:59
  • 132****4518

    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你申请强制执行了吗?

    查看全文↓ 2018-07-12 08:53:40
  • 141****9580

     在起诉前已经过户给别人的财产,财产的归属权已经发生变更,案件审结后法院不会对转移后的财产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7-12 08:53:17
  • 136****7549

    如果是有债务在身,起诉后还没执行房产,是不可以过户了,即使过户了,也可能被法院判无效的::
    因为凡债务人的房产,是在债务期不能转移财产,房产也是属财产之一。如果是经法院保全或查封的房产,是过不了户的。
    如果没有经法院保全的房产,在有债务的情况下,即使将房产过户了,也可以通过法院追回,判定过户是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08:52:57

相关问题

  • 如果是有债务在身,起诉后还没执行房产,是不可以过户了,即使过户了,也可能被法院判无效的::因为凡债务人的房产,是在债务期不能转移财产,房产也是属财产之一。如果是经法院保全或查封的房产,是过不了户的。如果没有经法院保全的房产,在有债务的情况下,即使将房产过户了,也可以通过法院追回,判定过户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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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 、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 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权机关发出协助执行手续的过户方式,更能体现诉讼、执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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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户费用和正常的过户费用一样的。法院拍卖房子的过户流程:(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民事裁定书;(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六)地税完税证明;(七)契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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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等判决下来后,可以拿生效的判决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上写明要对方搬走或者卖掉房子分钱,法院都可以强制执行的。但你现在一审都还没有开庭,你也只有再等等了。

  •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没有上述情况的,是无法反悔的。除非受赠人同意不接受赠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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