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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

135****6389 | 2018-07-12 14:38:08

已有5个回答

  • 142****7852

    一.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41:14
  • 143****0394

    已购公房土地出让金计算
    1.若业主当年以成本价购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2.若业主当年以优惠/标准价购房:
    1)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
    2)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二类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计算
    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网签价/**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3%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40:55
  • 141****5392

    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40:19
  • 149****0110

    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39:26
  • 152****2768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39:06

相关问题

  •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土地出让金?在此特收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相关阅读:东莞土地出让金标准 东莞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广州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 算算你要补交多少钱?中国大陆土地出让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有哪些?石家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及土地出让的手续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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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低价标准至关重要。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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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1、土地出让金(租金)为政府出让(出租)土地时应收取的土地所有权收益,不包括土地取得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及新征地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出让金(租金)以地面价表示,该价格是设定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容积率分别为2.6、1.8、1.0状态下的标准。3、核算宗地土地出让金(租金)时,应以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为基础进行土地用途、容积率修正。4、宗地出让金(租金)计算公式为Ps=Pn×K。式中Ps为宗地单位面积出让金(租金),Pn为宗地对应的出让金(租金)标准,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5、工业用地宗地土地出让金(租金)核算时,容积率修正系数一律设定为1.0。广州市1、按工业、仓储、市政设施或基础设施等用途申请用地后,未按原规划实施建设的项目,现规划调整为商品住宅的,由政府收回重新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计算是按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40%,返还原用地单位前期投入费用;2、调整为商品住宅外的经营性用途的,按调整时的基准地价标准计算补缴出让金;调整为非经营性用途的,按调整时的土地纯收益标准计算补缴出让金。3、除工业项目以外的协议出让项目建筑面积或建筑用途调整的,均按相应用途调整时的地价标准收取差价。泉州市(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土地出让金。(三)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四)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土地出让金?在此特收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相关阅读:东莞土地出让金标准 东莞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广州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 算算你要补交多少钱?中国大陆土地出让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有哪些?石家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及土地出让的手续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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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低价标准至关重要。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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