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物业费需要公示吗

154****8258 | 2018-07-12 16:28:12

已有4个回答

  • 146****5222

    物业费的花费清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定期公布的。
    物业收入一般是三大块
    1是经营性收入:一般是房租啦或者摊位费啦什么的!这个事隐性收入不公示!
    2是物业费收入:这个简单计算总面积减去未交费的就是了!
    3是公共收费:例如公摊电费啦什么的!出基价,看电表就是了!
    支出嘛!一般是五大块
    1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水设备、电设备、化肥池管道等的维护、维修、保养、备件清理费用。
    2安保费用:例如防洪防火秩序维护等的设备、训练、维护、保养费用。
    3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支出什么的等等啦。
    4其他隐性费用:包括赔偿了什么的。烧香费不算在里面。
    5外部支出:包括外协单位的各种支出例如电梯年检啦、二次供水检测检查啦之类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16:29:07
  • 155****4618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追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的每一款是不是都是针对酬金制的?如果是的话,是不是说明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没有法定的定期向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公布物业费用的收支数额、花费情况、余额明细的强制性义务?
    追答
    第一,这个规定不只是单单针对酬金制的,而是针对所有收费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不管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都必须坚持物业收支公开的原则。

    第二,根据建设部物业收支公开示范文本,物业公司公示项目包括物业年度收入,这个公示的收入情况包含物业费收入和其它如停车管理收入等;物业公司其它经营收入可以不予公开,如物业自营的经营性场所收入、物业代理家政服务类的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物业公司需要就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直接或间接用于本项目的费用、支出等做公示,如办公费用、人员费用、各项管理费用,设备设施维护材料、工具费用、能源消耗费用等。
    如果是酬金制物业收费模式,需要公示物业管理费余额;如果是包干制物业收费,需公示盈亏情况。

    第三,物业收支公示仅公布概括性项目总数,不列支明细账目。物业另行准备详细的物业收支明细账,供业委会审核或审计。但明细账目不向所有业主公开。

    查看全文↓ 2018-07-12 16:29:00
  • 132****1269

    物业公司应该将物业费明细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另外根据条例,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国家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禁止价格欺诈,明文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明细进行公示,因此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这有利于业主、业委会行使监督的权利,一旦发现有除条例规定外多余的收费情况,则可依法向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查看全文↓ 2018-07-12 16:28:54
  • 155****3959

    物业公司应该将物业费明细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另外根据条例,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国家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禁止价格欺诈,明文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明细进行公示,因此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这有利于业主、业委会行使监督的权利,一旦发现有除条例规定外多余的收费情况,则可依法向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查看全文↓ 2018-07-12 16:28:47

相关问题

  • 一般可以先通过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调,如果协调没有效果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去投诉物业。

    全部5个回答>
  •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所以会导致您不能立刻拿到合同,不过**长应不超过30天。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电子版本全套)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全部3个回答>
  •  1、这个要看在房屋销售的时候,阁楼的面积有没有包含在销售面积里;或者在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时候,有没有算在住房总面积内。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是按照房屋买售合同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收取的。  2、物业费和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的,和阁楼没有关系,阁楼应该不是全部算面积的,你只关心你的房证面积就可以了,  3、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和收费范围在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收费指导价》等法规的前提下,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以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所以,如果阁楼面积不含在产权证(或销售合同)的销售面积里就可以拒交管理费,同时《物业服务合同》上也未对阁楼的物业服务做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阁楼的物业服务费。  至于阁楼的暖气费,这就得视是否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考虑,如果阁楼上通有暖气,那就得交暖气费,没有的话就可以拒交暖气费。

    全部3个回答>
  • 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全部3个回答>
  • 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