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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哪个好?

133****7707 | 2018-07-12 17:03:24

已有3个回答

  • 131****9166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拓展补充:

    集体土地不能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4:59
  • 157****8112

    区别是国有土地上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如土地是出让地,可以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4:35
  • 133****1152

    国有土地比集体土地好。
      国有土地的使用非常广泛,集体土地的使用受诸多条件限制;国有出让和集体土地在赔偿上也有区别,二者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具体的价格,国有土地房地产价按当地的交易价格标准进行赔偿,而重置价一般为建筑成本扣减使用年限。
      重置价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重置价有复原重置价和更新重置价两种。在考虑按照复原重置或更新重置确定重置价值时,要符合替代性原则。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4:00

相关问题

  • 首先厘清一个概念,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一部分是建筑物。对土地部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原则上是给村组用于对村民的安置及长远生计的解决,现状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即分钱了事。建筑物是按评估价格赔偿。由于你是非农户,所以原则上不会分到征地款,但仅限于原则上。如果是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则土地和房屋在拆迁征收时都必须给予赔偿,所有补赔偿款项全部归个人所有。因为现在城区国有土地价格远高于同面积的建筑物,所以国有土地拆迁价格远高于集体土地价格。至于40平米的补偿,只是你们区县或乡镇或村组的个别政策,因为不具有普遍性,所以无讨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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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肯定要买国有土地证的房子。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其建设开发是国家允许的,你买了这个房子,还可以自由买卖,如果将来拆迁,你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所以你的房屋建设是不受国家保护的,因为你的土地权属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将来你卖房子的时候,必须征求村集体同意(你认识他们么?),否则你卖不了。而在拆迁的时候,因为你不属于村集体的户口,所以国家也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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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除依法由国务院批准的3种情况外,由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有4 ,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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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要看到时政府出台什么文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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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比集体土地好。 国有土地的使用非常广泛,集体土地的使用受诸多条件限制;国有出让和集体土地在赔偿上也有区别,二者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具体的价格,国有土地房地产价按当地的交易价格标准进行赔偿,而重置价一般为建筑成本扣减使用年限。 重置价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重置价有复原重置价和更新重置价两种。在考虑按照复原重置或更新重置确定重置价值时,要符合替代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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