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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如何提高物业费收费率

132****9077 | 2018-07-14 15:33:16

已有4个回答

  • 132****1547

    你要把收缴物业费的整体情况做个数据分析,按社会职业成分分、按收入状况分、按年龄段分、按对物业服务不满情绪分等等,按不同情况分类后,你会发现物业公司自己本身上的问题,业主方面的问题比物业公司老板身上的问题容易解决。
    物业公司老板身上的问题解决不了一切都是空谈,只有换老板或换掉这个物业公司。

    查看全文↓ 2018-07-14 15:37:16
  • 135****7163

    收费是物业工作开展后的收获(结果)
    能收获多就需要前期的工作做得好
    业主满意率高就意味着交费的业主多
    所以,收费率高就需要日常工作做的较好。

    查看全文↓ 2018-07-14 15:37:03
  • 144****6612

    我们的实践经验是:
    1.首先引导业主交付时办理银行卡支付方式;
    2.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赢得业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绝不能玩虚的,否则**终是自食其果),尤其是针对空置或不常居住的业主,定期做好关怀(尤其是针对灾害性天气后给他报一个平安、节假日给一个问候);对于房产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3.尽量不积累问题,尤其是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化解,否则,陈年老账越久越多;
    4.尽量引导业主年初、季度初就全年交费,避免年底再集中突击;
    5.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纳入考核,大家会各显神通;
    6.上述方式你都切实做了,还不奏效的,建议你采取技术处理等方式对他做好善意提醒,再不奏效的,请你毫不犹豫的将他送上法庭,法院100个支持你(但是你每年的催缴书面记录必须妥善保留)
    7.以上都不行,不能达到你们项目盈亏平衡的,请你们老总快刀斩乱麻,毫不犹豫地把这个项目扔了。

    查看全文↓ 2018-07-14 15:36:49
  • 143****3601

    1、利用春节将至机会,将公司苗圃自行培育的小盆栽鲜花配以新年贺卡为礼物,逐户送达业主并致以物业管理方的新年问候。此做法符合当地习俗、自然流畅,且有礼轻意重之意。新年贺卡上的主要内容包括:“某物业管理公司某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恭贺新年、合家欢乐等内容”,落款除单位外,还应有服务中心经理签名。“送礼”活动要求管理人员共同参加,并要与业主进行适当交流。管理费催交的序幕由此拉开。
    2、按照中国人过年的习惯,过完十五年方结束。故农历十五以后,再次以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中心名义向全体业主派送新春贺卡,派送形式与上相同。但此次派送贺卡时附带一张服务中心致业主的“温馨提示”,客气委婉地提示业主主动按时缴纳管理费等等。同时,服务中心展开多种手段和多样形式的宣传活动,主题围绕“物业管理服务的涵义和内容”以及“缴纳管理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等内容进行。
    3、“温馨提示”预定缴纳时间截止后5日内,在小区公告栏以公告方式鸣谢,对缴纳管理费业主表示感谢并公布名单。同时宣传核心转向“缴纳管理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不交管理费是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等主题。以舆论宣传等方式敦促业主限期主动缴纳管理费,此阶段约为7-10天。
    4、敦促期结束后,开始实施连续催交行动。选择统一行动时间,以每三天或每四天发一款的频率,将事先设计好的十款管理费催交通知书分次送达未交管理费的业主。为强化效果、增加压力,管理费催交通知书的颜色应由浅变深,口吻、内容也应逐步趋于强硬。自第六款开始,要求业主签收,并计收滞纳金,此阶段是催交工作**为艰苦的时期。
    5、催款通知书全部发出,业主逾期仍然未交管理费,则服务中心公开向业主发出“告部分业主书”,对未交管理费业主进行谴责并公布名单,限期缴纳,逾期不交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为进一步督促,将每栋欠费业主名单及金额在楼层公告栏公告。同时,加强“管理费与业主义务”以及相关法规知识等的宣传。
    6、经过以上二个月左右的工作,业主欠交管理费的面一般会缩减到业主总数的10%以内。这表明管理费催交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余下欠费业主、拒交到底的少数业主,应采用联合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工作,采用行政仲裁或寻求司法解决等途径和手段以求问题的**终彻底解决。

    查看全文↓ 2018-07-14 15:36:10

相关问题

  • 1、全天候服务,24小时值守,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物业服务没有双休日、节假日的服务,这就要做到昼夜监控、随时服务; 2、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运行,按规程操作,按标准服务,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业主物业使用寿命,这其实暗含了替业主管理资产的物业服务职能; 3、按照合同约定履职,不得缺斤短两、缩水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并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还要强调阳光操作,取信于业主; 4、不断提高运用现代化手段服务水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比如电脑收费、网络沟通、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等; 5、实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物业管理的**高境界就是情感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真心诚意地为业主服务,把业主当亲人,视服务为天职,真正做到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帮业主所需。有了这样的职业态度和服务意识,就没有管不好的物业、服务不好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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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涨费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首先要对涨费情况进行公示,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除了要进行公示外,要获得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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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我们的头条,就可以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哦】朋友们,你们交物业费交了多少年了?想必大家都遇到过物业费上调的情况,可是你们想过没,到底谁才有权决定物业费该不该上调?有什么标准?总不能是看物业单位的心情决定吧!上调物业费的合法程序又是怎么样的?说涨就涨当然不行!不要傻傻的缴物业费了,法律哥来教你看物业费该不该涨,又该怎么收费!1、物业费是否可以上调?物业费作为一项收费,肯定是可以弹性升降的,但是,上涨是由业主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是直接张贴通知:从某年某月起物业费上涨多少。而业主大多数根本就不知为何涨,只是被通知了,这是物业单位强行涨价的手段。其实,业主才是真正有权决定物业费是否上调的人。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有等级划分的,包括门岗人数、巡逻人数、服装、安全、清洁卫生、绿化面积、甚至连每天垃圾清扫几次都有严格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进行对应层次的收费。所以要想变更物业费,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表决同意后才可以上涨。所以说,经对照标准考核以后,小区没有达到上涨物业费的标准,双过半业主没有同意涨价的话,涨价通知就是无效的,业主可以拒绝强制收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物业涨价后业主不管是因为觉得合理还是没有注意,已经按照提价支付了的话,如果支付人数已经达到双过半,即使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法院也会认为涨价提议已经得到大家认可。所以大家在缴纳物业费时一定要问清楚,仔细一点。2、上调物业费的合法流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必须确保有双过半以上的业主参与讨论。由于物业费上涨需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所以一般可以由业委会牵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共同表决。得到同意后方可上调收费同时张贴告示。当业主与物业单位就物业费问题产生矛盾后,首先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对物业单位擅自上调物业管理费等问题进行实名投诉,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调查,走司法程序解决。物业费虽是小事,但确是关系长久的大事。如果你有还有法律相关的问题或者需要律师帮助的,欢迎点击上方头像,进入我们的头条咨询我们的律师!==================================温馨提示:进入我们的头条号即可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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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原因分析1、业主认识有误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目前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范围存在一定的误区。将其它行业、部门的责任强加物业公司,总是以供暖不好、小区内丢自行车、声控灯损坏、楼道墙面被装修破坏等种种事由拒交物业费。事实上供暖不好,业主应该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供暖是商品,而这种商品的销售单位是供暖公司。小区内的安全事件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如何约定的,还要看是否属于物业公司收费服务项目。如果是免费的,物业公司对丢自行车是没有责任的。楼道中的声控灯如在物业公司做成本核算时已记入成本,物业公司将负责坏灯泡的更换,否则应由业主承担。物业费中没有楼道刮大白这项支出,楼道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这部分费用应由业主负责。2、业主的集体观念比较差许多业主没有意识到交物业费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维护整个小区的集体利益。现在的事实是如果有人不交物业费,马上就会有人效仿,也不交物业费。这样发展下去真正吃亏的还是广大业主。 目前有的物业管理项目还存在“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由开发商直接组建和领导物业公司,一旦确定则可以成为永久。在法规法令还不够完善的今天,若开发商缺乏自律或自身经营发生困难的前提下,往往会损害业主的利益。例如开发商往往拖欠、挪用或不按规定缴纳维修基金。虽说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主人,但成立了“实质”意义上的业主委员会的项目比例还相当小,即使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种松散的群众自治组织也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 3、物业管理不规范,质价不符 目前物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迅速,但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一些新出现的情况无法可依。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一些现有的标准和规范也形同虚设。特别是收费方面,沈阳市各个小区的差异很大,大致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高档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中档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一般在每平方米每月0. 5—1.0元。低档的物业管理公司,属简单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一般按每户每月9—12元收取。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赢利,往往在服务上大打折扣,与承诺的相差很远,业主对物业的期望值高于实际,造成心理价位的不平衡,长期就形成了腻烦心理,就出现以不交费形式的抗争。4、业主对开发商的不满情绪加在物业管理公司身上(1)对开发商建筑质量有意见。建筑质量问题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有些建筑质量问题,直接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物业服务不能到位。例如,保安监控系统因工程质量不能投入使用,前期规划的绿地不能达标,停车场不能正常使用等。 (2)对开发商的承诺不能兑现有意见。为迎合消费者和加快楼盘的销售,开发商往往夸大宣传,对物业管理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待业主入住后,发现实现情况与承诺差距甚远,而物业管理公司无力兑现承诺。 5、追缴欠费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物业公司的性质是服务为主的服务性行业,只要是业主稍微对物业公司有一点不满意都会用不交费用来威胁,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虽然有合约束缚,物业公司是企业性质,企业没有执法权,要想业主履行合约就必须得通过法律途径。但如果物业公司事无巨细的都通过法律的话,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业主不交费用,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是造成物业管理市场混乱的直接原因。因为物业公司的入不敷出,造成好多人不愿意选择此项工作,以至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是很高,物业管理市场将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二、解决物业收费难的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要解决物业收费难的问题,不是物业公司自身能够做到的,这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让政府干预,制定条例,改变游戏规则。先付物业管理费用,再享受服务,让现在物业公司追着业主要钱,变成业主主动给物业公司交钱,这样对物业公司和业主都有约束力。因为毕竟物业公司面对的是成千上百的业主,而业主只面对一个物业公司。这样,物业公司不再因为业主不交费用处于被动状态采取过激行为,业主也可以定时享受到优质服务。 1、推行物业管理的先期介入。物业项目先天不足必将导致物业管理的混乱和收费的困难。当前,政府应尽快出台物业管理的先期介入制度。在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就将物业委托给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让其参入物业的设计方案的优化、施工方案的论证、设备安装的监督和施工质量监督的全过程,为日后的物业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先期介入的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发商选聘,管理费用也由开发商支付。虽然开发商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增加了开发成本,但却有效解决了人们购房**为关心的两个问题:一是住宅质量,二是物业管理问题。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续聘或解聘原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这样,物业管理公司既有一定的利益,又有责任,同时还有被解聘的风险,物业管理公司就有了发展的动力。 2、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与物业管理收费与效益紧密相连。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每一个业主都期望也有权利在其缴纳管理费的同时得到更高的回报和满意的服务,而每一个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辛苦与热情的物业管理公司也都将从汗水和笑容中收获到应得的报偿,所以作为业主、住户有理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是质价相符。《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也就是必须遵循物业管理质价相符的原则,才能够在愈来愈激烈的物业管理竞争市场中站得住,走得稳。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并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和理念,方能在物业管理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并保持不败。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直接关系到业主、住户,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利益的敏感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要强化管理,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要加强收费的内外监督,加强财务审计和成本核算,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住户,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和监督。 3、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加强企业自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能力,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为,建立并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质量责任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物业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矛盾较多,面对这些物业管理公司决不能忽视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公司在保证良好服务的同时,应在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积极拓展其他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努力增加收益,减轻自身负担。做到收支平衡,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4、建立物业管理公共账户制度,让业主放心。可借鉴国外物业管理企业所实行的提取固定佣金的办法,即使用一个公共账户来管理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合同每月从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一定的佣金,账户上资金是盈是亏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债权债务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实行公共账户制度,业主不仅明确各项开支的情况,也不会怀疑管理企业克扣管理费。实行公共账户,业主委员会不再仅仅是一种形式,他们可以真正行使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业主的主人翁地位。这样,凡是公共账户的收支,均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如果住户不缴管理费,受影响的是全体业主,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以此避免欠费情况的发生,有效的提高物业管理费用收缴率,解决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难的问题。 5、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新观念。有个正确的认识、理解和尊重,不要把物业管理公司看成是传统计划经济下房管所的翻版,而应看成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靠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生存与发展的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其次,应树立收费与服务、缴费与消费的物业管理新观念,收费与服务、缴费与消费要协调一致,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收费者,收了业主的钱,就应该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不能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业主也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少收费多服务、低收费高质量服务等。同时,业主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者只有尽自己的义务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才能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交纳多少费用,享受多少服务;交纳了哪项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就只能享受该项物业管理的服务;不能认为自己只要交纳了部分的费用,就可以享受所有的物业管理服务,或者就应该享受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各主体要有物业管理新观念来认识自身角色。对政府部门,要认识政府部门不过是物业管理市场的管理者、服务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和主人;对物业管理公司,要认识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市场的竞争主体,供给主体和被选聘的对象,而不是物业管理市场的制造者、占有者和控制者;对业主、住户、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要认识自己是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主体和选聘主体,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发挥自治自律的作用,协助物业管理公司搞好管理。第四,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各主体要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物业管理新观念。政府部门在看待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时,要用法治的眼光和态度处处以法律规定为行动的准绳,以法律规定为发展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的标准和规范,而非以前的人治观念。随着《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出台,对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的缴纳进一步明确,对解决物业费收缴的难意义重大。同时解决好物业收费难题,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地开展;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促进物业管理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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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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