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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可以退房吗

145****3577 | 2018-07-14 16:31:07

已有3个回答

  • 144****2268

    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只要签了合同一般情况下是退不了的。

    查看全文↓ 2018-07-14 16:32:00
  • 133****0803

    签订了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不能退房,不能全额退款的。
    如果解除合同,必须与对方协商,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估计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4 16:31:43
  • 156****0375

    您好, 第一、无理由退房本来就是开发商应该做的,只不过此前市场是卖方市场,开发商比较强势,购房者很难享受到无理由退房的权利;现在是买方市场,消费者或者购房者起到主导作用,这时候,必须讨好购房者才能够赢得市场,无理由退房,实际上是讨好购房者的一种营销方式;

      第二、事实上,由于销售业绩指标的压力,各个案场在执行无理由退房时流程相当复杂,能够享受无理由退房的购房客户不会太多,包括业务员在内的营销人员会极力劝导购房者不要退房。即使能够无理由退房,购房者的**、定金的返还周期也比较长,这样,无理由退房也会给购房者带来资金周转的压力,有可能因为反复退房的操作,丧失**佳的购房时机。
    望采纳谢谢

    查看全文↓ 2018-07-14 16:31:25

相关问题

  • 据新华网报道,有的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指的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定一份《无理由退房协议》,这份协议就意味着客户购买该房企任何一套产品,从签订购房协议之日起到办理初始登记之前,无任何原因都可以无条件退掉已购房产,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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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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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大无理由退房,要满足他的所有条件,其实是有一些格式文件的霸王条款,**后给出的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以及盖有公章的退款金额收件回执,却没有具体的退款时间,跟网络消费,七天无理由退货,货到后,即退款,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都是大额款项,因为没有具体的退款日期限制,使得消费者心理蒙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导致失眠,焦虑,甚至有性命之忧,跟当初购买时恒大热情宣传承诺的无理由退房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强烈希望315消费者协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跟房地产一哥恒大要求作出解除合同后,尽快退回房款的时间限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督促恒大公司切实遵守自己的承诺,体现大公司的气度和品牌价值,逾期要承担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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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了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不能退房,不能全额退款的。如果解除合同,必须与对方协商,经过对方同意。即使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估计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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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买商品房后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会出现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买卖双方和平协商,达成退房的一致意见,当然可以退房。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比较少,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第五,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六,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七,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第八,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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