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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证怎样变更

142****8565 | 2018-07-14 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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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0719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物权法》第155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
    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 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 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1:12
  • 158****9288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5条规定即:“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口登记以共同居住为前提。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8条第2款规定即:“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结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可知,享有宅基地权利的前提是享有成员权,即是农户中的成员,也同时要是农民集体中的成员。

    “共同居住”与“农民集体成员”具有完成不同的法律含义,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又因历史原因及现实因素,两者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前,因实行户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我国农村人口流动几乎停滞,一家人通常居住在一起,往往即是家庭成员又同时具有农民集体的成员权。这种常见的居住、家庭成员、农民集体成员“三者合一”的现象,更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在农村,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都是具有农民集体成员权的一家人。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变更登记并不必然以成员权为前提。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逐渐越来越频繁。随意时间的推移、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出现了居住、家庭成员、农民集体成员“三者分离”现象:具有农民集体成员权的一家人,户口可能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中;同时,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并不当然具有本农民集体成员权。

    这样,就会出现对同一宅基地享有权利的人,因种种原因可能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而在同一本户口簿中的人,因不具有成员权而不享有宅基地权利。

    所以,在换发宅基地证时,登记机关仅仅根据户口簿登记的成员,擅自对土地证的 “权利人”进行增加、删减,可能要吃官司。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0:55
  • 148****2386

    农村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产权在农村集体,也就是农村的大队!
    农村土地,一般分农用耕地和宅基地
    国家土地,一般分划拨和出让两种,不允许买卖
    说明了以上的问题,请你看看自己属于那种情况,为什么农村土地我不说不能买卖呢,因为事实却是存在购买农村宅基地后,政府默认的事实。
    但话要说回来,你是不是本村人,或大队所属范围内,或是农业户口
    如果不是,小弟觉得你的情况有点麻烦,只能以和农村集体或大队协议的方式,得到认可,切忌只和个人交易,而忽视土地真正所有人,要知道个人也是分来的
    如果,你是,那就直接在到大队办理,如果土地所有人有更高行政级别,在去办理
    农业土地,多多少少有点不正规,希望阁下购买前后慎之又慎!!!!

    查看全文↓ 2018-07-14 17:20:33

相关问题

  •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权证,确认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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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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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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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一个人的名字,具体可以咨询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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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就先去把宅基地批了再说撒。只要有宅基地,新房随便建,但是原则上是不能大过你的宅基地。新房子盖了当然要办理房产证啊,房地是一起的啊。买房的话,你就会再拥有一块宅基地,按照法律来说,在农村,一户家庭是不允许有2块宅基地的,这里说的是一个户主,户口簿没有分开的那种。只不过现在的农村有些家庭是有2块宅基地的,旧房不拆,又建新房。你还是先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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