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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腾退房屋

131****9225 | 2018-07-15 10:47:53

已有5个回答

  • 156****8429

    腾退可能另作他用。

    查看全文↓ 2018-07-15 10:49:33
  • 138****0537

    腾退是把原用户清理迁出的一项工作。腾退工作一般是单位用房的调整管理行为,少部分是因违法不当得利而被单位或国家收回所发生的。

    查看全文↓ 2018-07-15 10:49:00
  • 143****4138

    房屋腾退一般理解是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要求使用权人搬离房屋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法院进行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7-15 10:48:44
  • 153****1089

    房屋腾退是指公有制集体住房被国家收回

    查看全文↓ 2018-07-15 10:48:27
  • 141****3905

    房屋腾退,一般是制共有制集体住房,当国家需要统一收回的时候,你就需要腾退,当然国家会给你补贴.一般情况下.腾退后的房子是不拆的,另做它用.如果房子是要拆掉,就是动迁了.

    查看全文↓ 2018-07-15 1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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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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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要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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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多为房款开发企业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由开发企业转移到购房者个人名下的登记。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登记发证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登记簿制度,房屋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发生物权效力。我们通常称的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指房屋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对其之后的物权变动具有原始根据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应当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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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房私卖无效 法院强制腾退执行人王某服刑期间,其哥哥嫂子把他的宅基地卖给了他人。王某出狱后索要无果,诉至法庭要求退还。近日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现场处理了该案件。2006年4月,王某在服刑期间,其哥哥和嫂子将他的宅基地以1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后房屋又以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姜某。2009年6月,王某出狱后发现,自己的宅院里住着他人,觉得自己“有家不能回”。王某将哥嫂及后续的买房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支持了王某诉求。但**后的买家姜某拒不搬离,王某又以返还财产为由,要求姜某腾房,法院支持了王某的主张。此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姜某。姜某表示,他正在起诉王某的哥嫂及中间卖家返还购房款,不还钱不腾房。之后姜某便不接法官电话,或以人在外地为由不再出现。法官向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腾退公告,责令10日内腾房完毕。但姜某始终未再出现,他也并未在此居住。近日,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现场,斑驳的铁门上挂着一把大锁,门上还贴有法院的腾退公告。门锁被撬开后,执行法官、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进入院内。由于院内潮湿,杂草丛生。在两间东房及四间北房里,姜某的财产并不多,已经发霉的木头桌子,长满霉菌的不锈钢灶台,还有四组松垮的暖气片,执行法官一一登记在册。随着执行申请人在笔录上签字,这起案件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崔光伟说,第一次购买人和第二次购买人即姜某,都不是该村村民,他们均不具备购买该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条件。法院据此判决两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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