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产税租金如何计算

132****3093 | 2018-07-15 20:38:23

已有4个回答

  • 157****6567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10%,销项税=含税租金÷(1+10%)×10%;
    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征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含税租金÷(1+5%)×1.5%;
    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非住房,征收率5%,应交增值税=含税租金÷(1+5%)×5%。

    查看全文↓ 2018-07-15 20:39:24
  • 135****2320

    缴税?
    是要计算房屋房产税是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大概就是2400这样的

    查看全文↓ 2018-07-15 20:39:12
  • 136****4844

    租赁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租赁房屋概述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查看全文↓ 2018-07-15 20:38:57
  • 152****5978

    一、营改增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房产税的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例如,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750000×(1-30%)×1.2%=6300元;
    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
    小肖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费为: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另外,居民缴纳税费的地点不变。营改增后,在一定过渡期内,国税局委托地税局办理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发票代开等事项,办税地点不变。
    办税流程不变。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办税流程和相关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不变。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基本上相当于将营业税政策平移到增值税上,原营业税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不变,纳税人仍按原规定提交办理减免税所需资料。

    查看全文↓ 2018-07-15 20:38:35

相关问题

  • 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全部3个回答>
  • 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三、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全部4个回答>
  • 房产税有两种计税方法:①从价计税:1.2%;②从租计税:12%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全部3个回答>
  • 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全部3个回答>
  • 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