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建房子太吵找哪个单位投诉

156****5295 | 2018-07-15 21:59:23

已有3个回答

  • 135****8136

    找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找环境卫生保护局,**后找当地政府部门!

    查看全文↓ 2018-07-15 22:00:12
  • 154****9076

    邻居建房不可避免的产生噪音,无论采取怎样激烈的投诉方式,都不可能中途终止这一行为。天涯若比邻,邻居间应该相互包容、谅解。能够相互协商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大限度的减少或降低噪声是为双赢的邻里关系。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59:44
  • 152****1075

    拨打12369,反映噪音污染严重

    查看全文↓ 2018-07-15 21:59:33

相关问题

  • 现在土地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地方名称虽然显示是某村,但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那么就属国有土地了,所以要看他的房屋所在地现在属于国家还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属于国家的,建房涉及规划与报建,否则属于违建,属于集体所有的,按国家规定,各省、市对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是属于集体,如果是原地重建,对地面占有没有超过原有标准,原来如何申请的,现在应该备个案就可以,但如果因建筑扩展占地超过原来标准,一是要看有没超标,二是应该需要集体成员按程序决定,备案也好,申请也好,程序怎么样,要看所属土地的村民们有没有一直以来适用的办法。

    全部3个回答>
  • 你可以直接拨打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的电话投诉或者是消协。

    全部8个回答>
  • 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考虑找物业管理协调开发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可以到建设局属下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农村宅基地一般通过以下程序来实现的。 (A)申请。村民们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政府。 (B)的批准。为用户标准按建议的土地建设理念,经过每个提出申请的土地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委会的城市规划,进行了土地使用的应用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提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所要求的权限升级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经县政府委员会。 (三)注册。后经县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由县级以上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1、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2、对房屋质量缺陷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由异议人提出书面申请,从住建局认可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家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3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各方对质量缺陷的认定均不相同的,由建设单位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  3、投诉人不接受保修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原设计单位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保修单位提出的保修方案进行复核或重新出具方案。投诉人不接受设计单位复核结论或重新出具的方案的,由投诉人按确定和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或重新提出处理方案,保修单位应当按照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认可或重新提出的保修方案负责实施。  4、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如果建设单位对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不予配合的,或者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抑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保修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责令整改(保修)通知书》,并记录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