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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按什么标准缴纳

148****9131 | 2018-07-15 22:29:14

已有4个回答

  • 145****6932

    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22:32:42
  • 143****2244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查看全文↓ 2018-07-15 22:31:22
  • 158****8664

    外资企业不缴纳房产税,但是要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税率和内资的房产税是一样的。
    关于土地使用税也是一样的,虽然不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要缴纳另外一种费用,税率也是差不多的。
    说白了,就是也要征。

    查看全文↓ 2018-07-15 22:31:02
  • 133****5317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是: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查看全文↓ 2018-07-15 22:29:54

相关问题

  • 【导语】:为了更好的征收房产税,也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作用,国家针对房产税政策做出了新的调整。在新的房产税规定中都有哪些要求?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3,主要内容如下:(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三)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个人所 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用人纳税。 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房产税。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 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五)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六)房产税的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房产税。 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产税。 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用或交 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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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种方法:(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1.投资联营的房产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融资租赁房屋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 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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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一、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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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缴纳标准是: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3、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1、房产税是每年征收,有的地方是一年分两次征收,也有每年一次性征收。具体要到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咨询。2、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间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5月份,下半年在11月份。2、自建房屋,则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购置新建商品房的情况,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4、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它并非一个新的税种,有关房产税的改革也由来已久。在今年以来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中,房产税的预期逐渐强化,被视为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新办公楼房产税时,房产原值是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房屋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