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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怀二胎怎么分

137****9700 | 2018-07-16 12:17:29

已有3个回答

  • 146****7145

    能要到,因为协议很明确的写着,安置达到入住条件,现在尚未入住,而且尽快去要求,不要张扬

    查看全文↓ 2018-07-16 12:39:55
  • 142****2019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当地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当地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当地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当地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要注意两点:
    1、是否有产权证;
    2、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三、安置房购买的手续?目前属于还不能过户的房屋,只能靠签订买卖合同保障买方利益。需注意:
    1、确保是所有产权人与你签署买卖合同。;
    2、确保拿到房屋。实际占有房屋的人才能优先得到房屋,并在将来取得产权;
    3、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考虑到所有卖方可能违约的情形,并确定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6 12:39:22
  • 144****0124

    二胎不能分配本次拆迁的安置房。
    拆迁人在公布安置方案时,先要公布截至公布安置方案当日之前被拆迁范围内居住的具有户籍的人口信息,即有效人口,此后出生的婴儿,不是本次拆迁的有效人口,不享有本次安置房,而且有的地方安置政策是以有效宅基证为基础的。
    参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查看全文↓ 2018-07-16 1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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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安置的时间都很长,一般要三年。俗语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在漫长的等待中,会有很多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比如价格波动,延期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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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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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还要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办产证时还要交纳契税,办证费!物业维修基金:房价的2%-3%(各地不同,一般按2%缴纳)契税:房价的1.5%办证费:80-100元,各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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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孩生育新政策的实施,只是对原生育政策的一个调整。 就该项政策的实践而言,你可以选择生育,也可以选择不生。 不管是还是城镇,都没有因为当事人生育了二胎就能得到什么补助的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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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虽然你们签订的是预约合同,但是根据交了1万元定金,一星期以内缴70%房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房屋预售合同。可以要求他赔偿。打个比方,假设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是100万,利息损失是2万,其他损失是3万,则出卖人应当返还100万元、利息2万元、赔偿3万元,并在100万元的范围内(包括100万元)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赔你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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