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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房产税怎么交

133****6704 | 2018-07-16 17:28:47

已有3个回答

  • 156****0779

    营改增后交房产税是按不含税收入计算交税的。
    应交房产税=含税收入/(1+增值税适用税率)*房产税的税率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29:19
  • 149****2577

    营改增后 出租不动产除交增值外,还要交房产税

    要点一:预收租金能否按月(季度)分摊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预收租金不能按月(季度)分摊计税,应当在收到租金的当月(季度)全额计入销售总额。
    但是,“其他个人”例外。其他个人,指个体工商户之外的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29:10
  • 153****8580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查看全文↓ 2018-07-16 17:29:02

相关问题

  • 房地产“营改增”市场上各种消息我们无法判别,亦无需判别,反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好应对呢?第一式:涉税风险排查和应对改革前夕改革之前,税务机关需要做好各项的准备工作,比如说过往欠税清理、纳税户过渡交接等工作,所以可以预期地方税务机关可能采取的全面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专项工作。为了解决在营业税制下,客户现存的、已经发生业务中内含的各类涉税风险,我们建议企业应该对过往3年公司涉税风险进行排查。排查思路1.以土地增值税为主线。土地增值税我们预期取消的可能性很小,那么在“营改增”过渡期中,**难衔接的必然是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这也是税务机关高度关注的问题。2.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为辅,很多房地产同行可能有疑问,这不是营改增吗,为什么这些税种排查反而放在营业税之前呢?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些税种之前在我们征管过程中,其实并不太重视,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这些相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的小税种。但正是如此如果全面排查,往往会发现更多的税务问题,所以税务机关当然是会对此尽职尽责的。3.营业税建议以分析测算为主,排查重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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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基本上相当于将营业税政策平移到增值税上,原营业税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不变,纳税人仍按原规定提交办理减免税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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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税种和计税基数有变化。1.“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需交哪些税?“营改增”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二手房买卖所需缴纳的主要税种变为: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除印花税外,其它税种计税依据均为不含税价格。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合同中注明房款及增值税税款的,按照所列房款计征印花税。2.“营改增”后,计税基数有哪些变化?大部分政策都是平移过来的,但在网签价格和核定价格取谁做税收基数上有了具体规定,即按照孰高原则:每平方米的网签价格和核定价格谁高取谁做基数,二者相同时,取网签价(网签价格:网管局系统里体现的成交价;核定价格:区域**低过户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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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房屋产权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12%租房产月起缴纳房产税私房产主房屋租给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租金标准暂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使用税2)城镇土使用税:拥房屋产权租房屋位于城镇土使用税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含租院落占)面积依土等级及适用土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使用税根据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租、借房产自交付租、借房产月起计征城镇土使用税3)营业税: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5%缴纳营业税租房屋月收入800免征营业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缴纳营业税同应缴纳营业税额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教育费附加3%城建税按纳税所区同7%、5%、1%5)印花税:租自房屋凡用于产经营口应于签订合同按双订立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千贴花税额足1元按1元贴花6)所税:租房屋月租金收入4000元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应税所额计算缴纳所税;月收入4000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应纳税所额计算缴纳所税计税税率均20%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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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适用营改增变化,财政部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注意: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记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交纳房产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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