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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置房不安协议安置怎么办

133****8115 | 2018-07-18 19:54:54

已有3个回答

  • 157****9200

    建议是咨询下管理部门的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18:32
  • 158****9744

    可以上访,或者走法律程序。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17:40
  • 144****5372

    不是的 你拆迁的时候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那么可以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有利的合法保障的工具 可以跟政府的相关人员 如拆迁安置办 或者房管局等等 协商 开发商将商铺卖了一部分 那么就把这一部分按照货币补偿赔偿 政府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去哪告都不怕

    查看全文↓ 2018-07-18 20:17:12

相关问题

  • 1、拆迁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3、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4、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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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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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首先要搞清楚房子暂时不能办产证,以且可以办,还是房子永远没有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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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将先期建设,预计两年后回迁。昨日,泉州市规划局召开龙头山片区(安置房)立面审查会透露,该片区安置房,将延续燕尾脊屋顶、红砖等闽南建筑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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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鉴于以上种种情形,建议你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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