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该怎样确定契税的定义?

143****6996 | 2018-07-18 21:10:48

已有5个回答

  • 153****4916

    房屋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12:19
  • 142****2906

    契税是购房者必须要缴纳的一项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顾名思义,对契约征收的税,它的官方定义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也就是说,不动产在买卖或赠予交易的过程中承受产权方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收。一般我们说契税指的就是购房契税,即买房时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金。
    契税征税对象:针对获得产权方征收,也就是只能由买房者或者接受房产赠予的一方缴纳。
    契税征收范围: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以及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11:56
  • 154****312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由购买人缴纳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11:33
  • 146****8738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11:14
  • 131****691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收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对象包括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契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的法律规范。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11:01

相关问题

  • 1、**新的房地产契税政策是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为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拓展回答:上海房产印花税如何计算: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普通住房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五年可减免。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顾名思义也就是一种商品,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全部2个回答>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全部4个回答>
  • 北京市普通住宅标准。该标准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含)倍以下。不能满足普通住宅标准的就是非普通住宅。

    全部2个回答>
  • 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全部10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