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离婚协议房子给子女,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卖房子?

144****6661 | 2018-07-19 08:41:47

已有3个回答

  • 134****8535

    1、如果子女已成年的,除其有权处分房产外,任何人包括父母均无权处分;
    2、成年子女因出国应支付的费用,父母没有义务支付;
    3、如果该房产未处分的,可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如果已处分的,该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处分人承担法律责任;
    4、因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配,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

    查看全文↓ 2018-07-19 08:43:49
  • 141****2793

    住房既然协议归孩子所有,那么父母都没有权利处置卖掉这房子。
    如没有办理过户给子女这房子,那么住房还是离婚双方共有,处置住房需要双方一期签字办理。一方办不成。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查看全文↓ 2018-07-19 08:43:33
  • 143****7225

    1、夫妻协议离婚时将房子给孩子,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该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反悔不同意将房子给孩子,并决定卖房,那么对方可以反对,并要求重新分割该财产。
    2、至于对方提出的任何理由,如果你认为合理那就是合理的。
    3、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那么父母是没有权利卖房,实际上也卖不掉的。

    查看全文↓ 2018-07-19 08:43:21

相关问题

  • 不需要了。买房子的时候用了离婚协议书,就证明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当事人一个人的名字,当事人可以独立的合法进行处置。不过需要提供离婚证,以证明是单身状态。

    全部5个回答>
  •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离婚后,如何处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产权,一旦通过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屋产权归属,应尽快由原权利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时不能办理,或预计一方不能到场配合办理,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同步办理公证委托,由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宜。因此,如果你无法提供前夫的委托公证书,则需要协调前夫,配合你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然后,才能和买方共同申请房屋买卖后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 1.如果你前夫名下有数套房产,且该房产给你们了,但是又没有过户的,则法院在处理你前夫的债权纠纷时是可以合法拍卖的2.如果你前夫涉嫌恶意转转财产,也可以合法拍卖的3.如果认定法院违法,可以上上级法院举报,或者直接起诉本级法院追答你们直接的协议只有对内法律效力,而不能对外追问他就这一套住房,法院买了我和孩子就没地方住追答房产证有没有你或者你孩子名字追问没有追答那就非常麻烦了此事几乎无解了你让你前夫从其自身角度想想办法,如果其只有一套且用于居住,法院就不会拍卖了你们之间的协议无法对抗法院的拍卖行为的,从你这边也无法寻找新的突破口来对抗拍卖的,即便是你有证据显示是前夫赠予,但是法院会认定你前夫是在转移资产

    全部5个回答>
  • 是的,要所有子女签名

    全部5个回答>
  • 1,如果房产属于父母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未办理遗产分割的,父亲卖房时需要先办理遗产继承,儿女继承了房产的属于房产所有人,在父亲卖房时,需要儿女一同办理房产买卖的签字 2,如果房产属于父亲婚前取得的,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由其个人自由处分,不需要儿女签字同意 3,如果房产属于母亲去世后父亲取得的,也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由其个人自由处分,不需要儿女签字同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