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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契税可以退吗

155****4507 | 2018-07-19 14:13:53

已有5个回答

  • 145****9231

    可以办理退税手续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14:45
  • 144****6103

    经房管局同意,并证明双方的签订合同确实撤销了,那么可以向契税征收机关(也就是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经手人员签字,报当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及主管税务机关领导批准后,是可以退回未成交房产已缴纳的契税的。
    具体详细手续还是询问当时征收的经办人更具操作实用性。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14:37
  • 145****2227

    契税减免基本政策:
    1、农村户口首套房购买建筑面积90㎡以下的房屋,契税全免;其他户口按照1%征收。
    2、首套房购买建筑面积90㎡以上,140㎡以下,按照1.5%征收;
    3、首套房购买建筑面积140㎡以上,按照全额3%征收。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14:30
  • 154****8798

    可以撤销买卖合同,还可以追回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之规定,以及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以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取得为标志等,契税纳税义务的产生,不应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准,而应以取得权属转移合同或者证书为标准。而你与出卖方仅仅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因此你还没有发生契税的纳税义务,现在终止购房合同,应当退回应缴契税的款项。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2002-7-10)“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之规定亦明确了这一点。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14:24
  • 145****9613

    你知道契税中的“契”,是什么意思吗?是“契约”的意思嘛。
    房屋买卖成交了一次(以获得房产证为依据),就是买卖双方合同(就是传统意说法的“契约”)履行完毕了一次,所以要对由此产生的“契约”征税。由此可知,契税,本质上是针对买卖行为的一次性征税,而不是对房屋的“持有状态”征税——那是目前在热议的“房产税”征收方式,持有期间要连续纳税。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14:16

相关问题

  • 房地地契税是指土地,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契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同地区政府规定不同,需要缴纳的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需要查询地方国土局缴纳标准。房地产契税除非是双方另有约定,正常情况契税是由买方缴纳的,如果房产证是由开发商代办的,那么就由买方将契税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将契税转交给产权管理中心。如果买方是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方直接将契税直接缴纳纳给产权管理中心。房地产契税一般是根据成交价格,市场价格,差价,土地收益四种方式来收取。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一般是按成交价格来计算②二手房的交易是按差价来计算契税,买卖差价为零,买卖双方均可免缴契税。③如果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时按出让土地所得收益来计算契税。

  • 首次置业:90平米一下是1%,90平米到144平米是1.5%,144平米以上是3%,二次置业手上无房产:144平米以下是1.5%,144平米以上是3%,二次置业手上有房产:一律都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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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确定税率,首先要确定房产类型1、普通住宅:1.5%深圳确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如下:罗湖区17160元/平方米以下,福田区17940元/平方米以下,南山区16990元/平方米以下,盐田区16220元/平方米以下,宝安区11470元/平方米以下,龙岗区10700元/平方米以下。上述价格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2、其他 3%详细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发表时间: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 东奥会计在线 编辑: 范凯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的契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征管职能的划转。我市契税征管职能由深圳市财政局划转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使。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我市的契税征收机关。二、契税税率的调整。(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界线确定税率。1.凡契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06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契税政策规定的税率执行,即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继续执行暂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律按3%的税率执行。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含出售、赠与和交换),非普通住房、仓库、写字楼、商铺、厂房、车库等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2.凡在200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仍按照市政府原政策规定的税率执行;税款缴纳时间延期至2006年3月31日止,逾期一律按调整后的税率缴纳契税。(二)上述规定中所指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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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契税征收标准为房屋总额的3%到5%,在每个地区的具体征收标准可以自行调整,需要向房产总局进行报备。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如果符合以下的条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1、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减免至1%的税率,征收契税2、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米到144平米,减免至1.5%征收契税。3、面积超过144平米按照3%征收契税。4、如果说购买的是第2套住房,或者是一些商业性质的住房,无论面积的大小都按照3%征收提升。房产契税免征规定:1、夫妻间房本加名免征契税。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在法定的契税税率基础之上,减半征收契税。3、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4、拆迁之后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 房地产契税是税收的一个种类,而契税本身也是国家规定在房屋交易当中必须要支付的税费。通常在房屋买卖或者是房屋赠予、房屋交换的时候都是要支付契税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契税的税率通常是在3%到5%之间,而各地方的契税的适用税率是由当地政府在3%到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认的。房产契税的分类:1、按成交价格计算可以经过买卖双方敲定成交价格,然后形成合同,而税务机关会按照成交价格来计算契税。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以及房屋的价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通常这种类型的土地使用权赠送的时候,定价的依据只能够是市场价格,而并不是土地或者是房子的原有价值。3、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并不多见,假设政府以划拨的方式把某一处单位土地的使用权给了其他的单位,那么在若干年后,该单位把该土地转让,此时就需要补交契税,而纳税的依据就是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