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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房产税退税流程

136****8656 | 2018-07-25 09:58:23

已有4个回答

  • 135****7197

    我刚打了12366的电话咨询过了, 10年开始交房产税,11年取得居住证,11-13年这3年都得交房产税,到13年 居住证满3年后,11-13年交的税可以退,10年交的不能退。之前需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个申请免交,

    补充: 人才引进类的居住证(满120分), 取得后就立马去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免交,

    查看全文↓ 2018-07-25 09:58:57
  • 133****2174

    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居住证首次签发日期距今满3年(中间未断)
    二: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注:满足一项即可。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流程及材料
    如果材料准备充分,你一共需要去两次。
    第一次去: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即免交房产税的申请)及查名下房产。
    具体流程:
    第一步:拿号,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
    所需材料:
    1,在沪唯一一套住房(外省市的房产不计算),夫妻双方到场,离婚的一人到场;
    2,有效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出生医学证明》);
    3,户口簿或有效期内《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者及丧偶未再婚者提供有效期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异未再婚人士提供《离婚证》/判决调解法律文书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异人士生育子女尚未成年的另需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调解法律文书);
    5,应税住房的购买合同(新建预售商品住宅另需《房屋交接书》);
    6,应税住房的《房屋产权证》;
    7,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正面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8,未达到积分标准分值但持证签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发证单位出具连续满三年的证明材料;
    9,所有应该退税的各年份缴款书,网上缴纳房产税的可以在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正式的缴款书;
    注:房产交易中心会让你先行结清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出具当月月底之前的应税房产税,例如你是2016年8月去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需要先行缴纳2016年1月至9月的房产税。现金、刷卡都可以。
    第二步:拿号,查名下房产
    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出生医学证明》);
    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4,结婚证;
    在查名下房产窗口取得预约《告知书》,第一次结束。
    馨窝网注:
    1,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回来之后,需要去签发居住证的派出所外来人口管理处申请“居住证签发起始时间证明”,要写“居住证**早签发的时间”,按居住证签发起始时间来退税。例如,2015年5月买房,居住证是2015年9月办理。那么,2015年5月至9月的房产税是不退的。
    第二次去:办理退税申请。
    具体流程:
    第一步:按《告知书》预约日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来领取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和名下房产查询结果
    第二步:申请退税
    第三步:等待三个月,房产税退款到账。
    注: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7-25 09:58:49
  • 138****1730

    需带产权证、初次的房产税认定通知单、历次缴税证明、产权人的居住证、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直接窗口办理。

    查看全文↓ 2018-07-25 09:58:40
  • 132****2085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上海房产税交满3年。
    退税要求
    1.上海居住证(不是临时居住证)需连续刷满3年,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拉一份近3年的续签历史记录清单,并盖章。如果积分达120分的,可直到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拉一份积分通知书。

    2.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农业银行号码及复印件(退税到你这个帐号)。

    5.三年里每年交房产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网络上交的拉一份清单。

    6.婚姻证明

    7.如果有小孩,需要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8.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9.家庭户口需要全本复印,原件及复印件。

    10.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能不是很全,建议到交易中心再确定一下

    查看全文↓ 2018-07-25 09:58:35

相关问题

  • 房产税流程走完后,去当地的交易核心办理退税登记,办理完毕之后,20个工作日到账。一、取得房产证后如何退税取得房产证后需要退税的。在当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等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二、具体退税手续办理如下:1、凡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以确定购房日期。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产权证若抵押在银行,请去银行开具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发证日期页和共有人页加盖红公章的产证复印件。3、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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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1月28日起施行。究竟哪些购房行为将被征税,如何征税,哪些可以免税,笔者在此做以解读。征税范围有限按照《暂行办法》,新购住房的时间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备案的日期为标准,即使在上述日期前购买的住房,人均住房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也暂免征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须满足的条件,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兼顾实际情况《暂行办法》从实际出发,考虑较全面。对本市居民家庭住房改善、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结婚购房、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等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本市居民家庭原已拥有一套惟一住房,因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当其在新购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惟一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适用于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惟一住房。对在上海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的购房优惠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房产税:①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②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暂行办法》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当然有时间上的要求。可见,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差别化的比例税率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对新购人均超标准部分征收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税额打七折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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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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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办的**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纳税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验收手续而已经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房产价格尚未入帐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征税,等工程验收结算后,再按入帐后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办理税款的退补手续。 3、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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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在,您要在有居住证在情况下买房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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