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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3年买的房子,14年4月份交房的,但我至今未装修,未入住,我的物业费能打折吗?

143****4650 | 2018-08-07 16:02:01

已有3个回答

  • 156****4957

    首先回答你 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的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4、就算你不住,那么物业还是要维护他们所有业主的利益,〈物权法〉有规定,业主不得以不享受利益为理由,而放弃应该承担的义务。所有按照我上面1、2条讲的操作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02:36
  • 145****5151

    物业费是从你交房那一刻开始就要开始收的,并不会因为你住没住在里面而改变什么,只要房子还是你的就一定要交的,也不会打什么折。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02:26
  • 135****2987

    买了房子,只要你接到开发商发给你的入伙通知书开始,你就要交物业费了,这和你入不入住没有关系,只是和你交的金额都少有关,这在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上有明文规定,你可以查找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02:17

相关问题

  •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理由: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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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了餐厅,点了菜,不吃能不能给你优惠呢? 同样的道理,只要你点了,那用不用是你自己的事情了。没得商量,物业就是靠的你们这点管理费来养活下面的人,你少给他少给,那他们物业混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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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回答你 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的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空间加大。是值得的。4、就算你不住,那么物业还是要维护他们所有业主的利益,〈物权法〉有规定,业主不得以不享受利益为理由,而放弃应该承担的义务。所有按照我上面1、2条讲的操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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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有关的规定如下:  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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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年新房没有如住,物业把房主告上法院回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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