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商务楼出租租金怎么交?物业费谁交?

131****9937 | 2018-08-11 23:36:12

已有4个回答

  • 148****7919

    以各种优惠方式促进成交,实现既定目标,减少项目的空置损失

    优惠方式有:

    一、加长免租期

    即2014年6月31日前签约的客户,可享受1年40%的免租期;

    2014年11月31日以后的客户,可适当享受半年20%的免租期;

    二、免租期按租赁面积来定

    200平方米以下,免租期10天;

    200-500平方米,免租期15天;

    500-1000平方米,免租期25天;

    1000平方米以上,免租期30天—40天;

    三、优惠政策

    1)根据面积优惠

    500-1000平方米以上者,享受97%的优惠;

    1000平方米以上者,享受95%的优惠;

    2)根据付款方式优惠

    按半年付租者不优惠

    按年付租者享受95%的优惠;

    3) 根据租期优惠

    一次性租期为2--3年者享受租赁期内不递增;

    四、减免年度环比递增:

    签约租赁期期限为3年的,递增幅度不变;

    签约租赁期限4年及以上的,即可享有第三年开始环比递增的优惠(即减免二年的递增)

    建议你 对同品质的商务楼做一个详细的调研

    找到自身的优缺点 制定合理的规划(卖点) 才能找到适合的入驻者

    查看全文↓ 2018-08-11 23:36:54
  • 154****9389

    租赁关系一般都需要交付租赁按金,1~3个月租金不等。没有租赁按金,业主一般不会租给你的,因为他的租赁风险太高了。呵呵~

    查看全文↓ 2018-08-11 23:36:40
  • 136****7898

    有的。
    月租金要看房东的意思,你可以和他谈的。
    租金一般都是半年一交,有押金的。

    查看全文↓ 2018-08-11 23:36:33
  • 154****5646

    按合同交,单租几年都是1年1交

    查看全文↓ 2018-08-11 23:36:22

相关问题

  • 这个主要是看合同,看你们之前签租赁合同时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来说,这个费用是由承租方来承担的,因为谁受益谁付费嘛。对于物业来说,承租方和业主谁承担都可以,但如果承租方没有缴交,业主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是**终的承担者(也就是说承租人跑了,物业费没交,得业主来交)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都是2个月或3个月的押金、1个月的租金。物业费另计、、、

    全部3个回答>
  • 一,想好你自身的定位,思考如何开始选址工作?清晰的目标是基础。所以,一开始就要明确你的定位,明确你的业务模式和房产目标,快速做出准确决策。你要考虑以下问题:公司是否会按计划增长?对办公地址的地理位置、交通、停车有何要求?对预估场地空间的要求如何?针对优化场地空间结构,技术要求,以及时间和预算等。为了**小化干扰,提高办公场所搜索的效率,你必须从一开始就要明确了解什么是自己真正所需的办公场所,另外也要考虑场地预算和场地规格,并明确选址所需的流程和时间,这样才能确保能够成功寻找、并“占领”一个场地。

    全部4个回答>
  • 1)在无任何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基于房屋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交纳租金的义务。 如果出租人希望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则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并且**好将该租赁合同交物业管理企业一份,由物业管理企业盖章确 认。这便可以产生债务转移的后果,即本应由业主承担的、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经确认,物业管理企业 仍可以向业主直接追交。 3)承租人有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义务 尽管承租人并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投票决议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然而必须遵守业主公约和所有规章制度。其理由在于,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乃是约束物业区域内的不动产利用秩序的规则,业主之外的使用人也应遵守物业区域内的利用秩序规则。

    全部3个回答>
  • 参考法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三、物业公司索款时,出租人可采取的措施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 当然,为了以后顺利地继续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