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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买家付全款后,做房屋处理委托公证,房本等直接给买家。有无风险?

152****2384 | 2018-08-12 02:00:00

已有3个回答

  • 134****2311

    有风险。这样的公证并不是产权的公证,一般属于全权委托公证。因为通过这种公证并不能实现产权变更或者转移登记,该房产在未完成过户前,从行政法规的角度看仍是你的,你就要为该房产所可能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体现在:
      1、该房产在未完成过户前,仍登记在你的名下,你此时若要新购房产,会被认定为名下有房产;
      2、一旦该房产出现债务,若对方一旦置之不理,那**终会落到你身上。当然,这样的情况不一定会出现,但存在这样的可能,所以就有风险。
      所以,建议还是等有明确客户再办理为好。个人理解,供你参考。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00:37
  • 153****8555

    风险有:
    1、如买方一直不过户,按现政策,你卖方名下一直登记有房产,再买房属于二套房,要按二套房计交过户税费及贷款、**等。
    2、如委托书上有全权代理卖方办理抵押贷款等手续,买方可用房产抵押贷款,如买方贷款后不还,因房产还登记在卖方名下,卖方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00:29
  • 157****4522

    1公证一般是委托公证,是指房主全权委托你来代表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风险就是房主有撤销委托的权利,但是你一般有合同约定,所以是有风险但也有一定保障。
    2.因为是委托公证,所以只需要原房主的一些证件的复印件就,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了。
    3.如果想再出售,**好是在委托公证中把委托的事项多写一些,包括代收房款、代为办理过户交税、代为办理银行方面的手续等。
    4还有不可忽视的一项就是物业交割,不要前者欠物业费10年8年的**后扯皮。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00:21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在二手房已经过户之后,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买家的风险已经逐步降低,几乎不存在有风险,除非能够证明原合同无效或者是有特殊的约定,一般无法退房。再交付完尾款,等待原业主搬出房屋后所购买的房屋,就正式归属于新业主所有。但是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签订购房协议时,要对原业主交房时间,以及交房时房屋内的家电、装修做好相应的约定。除此以外,在交房的过程当中还要对房屋做好检查工作,比如是否存在有漏水的问题。尽可能的在签署合同前多看几次房,选择不同的时段,也可以和周围邻居侧面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有问题,并且必须要查明房屋的产权情况,尤其是存在有多个共有产权人,要求全部产权人同意并签署合同后,才能够办理下一步的购房手续。

  • 属于私房,但可否上市,按政策规定办理。拆迁和土地征用都有保障。

    全部3个回答>
  • 属于房改房性质的二手房,有无土地证均可以过户。非房改房性质的单位房产,土地划拨的大证,不能办理过户。

  • 整个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如果已经达成了交易,并且办理了房屋所有产权证,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之后,就会把房款打到卖家的账户当中,在此之前,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买方会支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当然这个定金是双方协议之下制定的,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但收取之后也能够把定金作为抵扣相应的房屋总价,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在给定金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署定金合同或者是进行公证。遇到买家贷款,先支付30%的首付款,之后去办理房屋交接的手续,办理完之后,银行会把剩余的房款打到卖家的账户当中,其实整个过程无论是首付款还是剩余的房款都不会直接进行交易,即便是支付30%的首付款,也是先达到监管账户当中,在完成交易之后才会打给卖家,所以交易还是比较放心的。

  • 针对于出售二手房的情况,如果买家打算贷款的话,可以先让买家支付一部分的定金,这部分的定金在之后能够抵除相应的房款,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后会有买家支付30%的首付款到监管账户当中,然后去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产权变更之后,再去签署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产权变更后,银行会把剩余的房款直接打给买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是先变更产权,然后才会付款,但这一流程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拿到银行所给出的贷款审批同意书,也就意味着银行同意把贷款申请,如果没有拿到同意书的话就不要去办理过户手续,按照这个步骤去完成交易,对于买卖双方的个人权益都有所保障。在这里还要提醒一句,为了防止纠纷的出现,是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