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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44****9962 | 2018-08-12 02:28:47

已有3个回答

  • 157****1460

    物业费是需要缴纳的。

    一、新房没入住没装修毛坯房的,如果开发商已经符合交房的条件,且以电话或其他的形式告知业主交房的,由于业主个人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的,物业费自业主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累计物业费的。
    二、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29:30
  • 144****2334

    交是要交的。
    可以与物业商量,打点折,(能打多少在双方讲了)实际情况讲一下,因为没有进住,所以垃圾的排放没有,适当减点吧!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29:19
  • 136****1307

    新买的房子,只要业主确认收房了,无论是否入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
      具体缴纳的比例因各地的政策不同会有差异。例如《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居住的“空关房”,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业主虽没入住新房,但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是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以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长期不在此居住就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故业主无论是否入住,其房子一直在享受这种公共物业服务。

    查看全文↓ 2018-08-12 02:29:12

相关问题

  • 一直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比较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2点:1、补交全额物业费和违约金。2、被物业公司起诉,如果业主不执行,法院判决就会进入失信名单,成为失信人之后处处受限,不仅不能贷款,而且还无法乘坐飞机与高铁等。业主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违反了物业合同相关约定,并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拒绝缴纳相关物业费的情况,那么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有权督促业主进行物业费交纳,如果逾期仍然不进行缴纳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用交纳物业费:1、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还未交房。2、物业公司为履行合同服务责任,全体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是必须拥有有利的证据。3、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的标准。4、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并且提高收费的情况。

  • 1.以业主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且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的入住的开始,那么此时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之后,物业管理公共性的服务费是由业主或是使用人来按月交纳,对于已经购买了但是还没有入住的业主,一年之内的按照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来交纳,同时也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了一年之后仍未入住的,按照100%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来缴纳。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了物业费须在多长时间内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的问题可以在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当中注明。4.业主在接到了开发商所发放的入伙通知书之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了,并且在该时间之后房屋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的责任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也就是说从那天之后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以及责任都归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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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即使不住,你也得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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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实际操作中,对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尚未居住或装修的,物业服务费按标准的70%收取;业主或使用人已经居住过或已装修的,无论其后是否长期空置,物业服务费按应收标准收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这个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 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因为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简单来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工作不会少干等。所以,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另外物业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所以提醒一点,不要因为暂时不住而不收房,如果因为业主个人原因未收房,业主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违约金。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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