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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也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吗?

137****0974 | 2018-08-14 15:20:15

已有3个回答

  • 146****1156

     由土地使用税的定义,征税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农村。

    查看全文↓ 2018-08-14 15:21:52
  • 155****4286

    农村土地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城镇的土地才需要交的。

    查看全文↓ 2018-08-14 15:21:31
  • 154****3543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

    查看全文↓ 2018-08-14 15:20:58

相关问题

  •   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关键是看是否拥有土地使用证。  在商品房交易中,有些是有土地证的,有些是没有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就不用缴纳;如果有,需要按土地证上的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种情况类似现在很多临街的私人房,下面作为铺面,上面作为个人居住,这种情况是按经营占地面积来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公式是:经营使用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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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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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中国土地税制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有的学者把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农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五个典型的税种称为“土地五税”;有的学者把上述税种都归为土地税费。中国土地税制的构成可分为主体和附属两部分,主体是针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附属主要是包含在其他各类税种中主观上虽没有针对土地征收,但客观上起到了调节土地资源作用的税收。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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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税指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以实际占用面积为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2、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以有偿占用为特点。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3、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4、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服。城市、建制镇的征税范围,由各级政府划定。5、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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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3.是的,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免税单位使用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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