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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交物业费,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35****6253 | 2018-08-21 17:09:15

已有4个回答

  • 158****9875

    不可以,不管你住与否。
    例1:
    著名歌手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朱明瑛被判向建国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2万余元,并赔偿延期付款滞纳金1200余元。
    建国物业公司的代理人王贵明表示,2004年5月17日,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发生矛盾,朱明瑛所居住的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原物业公司撤离。2004年5月21日,建国物业公司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当日,该公司进驻小区开始工作。王贵明称,朱明瑛作为业主之一,在建国物业工作期间接受了服务,但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求法院判定其交纳物业费2.2万余元,并赔偿滞纳金1200余元。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小区产权人大会产生的执行机构,其在小区无物业管理情况下与建国物业公司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这一委托行为合法有效,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无不当。
    例2:
    张先生觉得自己住的小区管理不规范,就连续17个月不交物业费。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张先生需给付物业管理费2075元。
    张先生住在和平区的南湖新园小区,从2003年8月起,他就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几次催促其交费,但张先生都有自己的理由:“这费用我不能交。你看咱这小区管理多乱啊!好几家的自行车被偷了;电梯也不作定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居民楼下的歌厅、浴池和药房的噪音太大,业主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而物业公司觉得张先生是强词夺理,并通知张先生拖欠的物业费必须交。但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2月长达17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坚持自己的看法,一直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交纳拖欠的物业费管理费共计2075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张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效。被告张先生作为小区的业主,应受合同的约束。关于被告提出的,小区未规范管理发生住户被盗、车辆丢失等问题,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歌厅、洗浴和药房的噪音、废气及扰民问题,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且上述问题是否给张先生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以及该侵害行为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过错,张先生的证据不足,故法院也不予支持。被告在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后,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属违约行为。
    物业官司多为业主输的多,就其原因,主要是业主举证难和物业管理条例不健全。

    查看全文↓ 2018-08-21 17:10:07
  • 144****2640

    你要看你们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如果没有是否有特别的车辆有偿服务,对你你所说的养猪场之类的要看你当初购房时这些是否已经存在,如果存在那就没有办法!!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当初买房时不存在,可看当时你那一片的城市规划是否是有这个养猪场的规划,如果有那就没有办法,如果没有你就要好好的看一下当时买房子时开发商的相关宣传资料及你的购房合同了。
    至于车辆丢失。再就请你向你的业主委员会反应由他们协调解决不可以,因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维护和管理

    查看全文↓ 2018-08-21 17:10:01
  • 153****0641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起诉业主。
      如果业主没有按物业服务协议规定时间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即构成违约,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有权随时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
      但是,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应该注意一定要在二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而向法院起诉的,就会有败诉的可能。

    查看全文↓ 2018-08-21 17:09:53
  • 132****6159

    应该交纳物业费

    但是你可以少交
    再就是你要求每一户居民都要交 你再交

    或者所有的居民联名 不交

    查看全文↓ 2018-08-21 1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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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你的房子就应该交物业费,不管你住不住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物业说不交滞纳金就不收物业费,就可以不交物业费了,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对谈话进行录音),让物业起诉你吧,法院肯定不会支持物业的主张。 注意:业主欠物业费有法律规定,二年内物业可以起诉业主要回物业费,并有权要求缴纳滞纳金。

    全部5个回答>
  •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已经买过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期接到收房通知单后,全家人兴冲冲地赶到新居现场,却发现,现场已经是非常热闹,人来人往。也许你早上8点多钟就来现场了,却要排到中午甚至下午才能验收房子。面对这种情况,你要有绝对的耐心。既不要被现场热闹的气氛感染,急着交钱收房,也不要失去耐心,冲工作人员发起脾气,甚至在验房的时候“找碴儿”,一定要本着“新生活开始第一天”的心态,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好,要知道,从此,这就是你的新家园。  我们建议,大家在接到开发商验房通知后(不论是否分批接到),请及时联系各楼栋的牵头人,尽量分批集中统一前往,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收(验)房通知单的寄达日期超过了契约的规定日期,应属延误了交房时间,大家看契约规定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要向开发商提出。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所以,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切记!到时大家分批集体验收。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问题找组织---临时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抵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各种侵权行为。临时业主委员会应该设验房专题,将验房中出现问题及时发布,提醒大家随时关注。  二、需要准备的验收工具  1、 房验小锤:用来检查墙面、地面、窗台空鼓。  2、 稍大一点的水桶:用来检查地漏、排水管是否通畅。  3、 卷尺:用来检查房屋净高等。  4、 验电插头:用来检查插座有无脱线、不通。  5、 网球:用来检查排污管道有无障碍物。有显示日期功能的相机(带闪光灯),律师建议**好用光学相机—用于房屋有问题时留影取证。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有条件的可请专业人员帮你验房。  三、验收过程和具体步骤  要根据购房契约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下面提供验房的参考步骤,通过的项目可在后面打“√”,未通过的注上说明,**后汇总,请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各位邻居有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验收内容,就自行添加或发到网上来,相互提醒相互帮助!  第一项:查验文件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楼单。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 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分别有以下文件资料需要查验:  1、规划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上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还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3、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必须具备。  4、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必须取得,要带走。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部门(如南京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南京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必须具备,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7、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1、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2、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4、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  第二项:核实面积,计算和落实房款得多退少补问题。  面积结算是验房手续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请带上契约或副本,确认售楼契约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契约面积是期房的销售面积,而在工程完工后,开发商还要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就是开发商和我们要进行面积结算的依据(一般在入住后开发商才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记住:要按购房契约约定的面积误差的条款结算面积。我们的契约约定:面积误差按《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执行。因此,如有误差,需要开发商明确处理方法。  (购房者对实测面积有疑问的,也可以要求重新测量。从普遍发生的面积事件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发商增加公共建筑的内容,将原本没有或不该列入的建筑列为公摊范围;二是在不增加公共建筑数量的前提下,将测量面积人为加大;第三是调高公摊系数,在不改变实测公摊面积的前提下,增加每户的公摊面积。事实上,这三种方法都被交叉使用,而这一切,都必须得到土地、房管或测绘部门的认可或配合。提请各位邻居注意!主要分摊项目:1、电梯间;2、电梯机房;3、水箱间;4、楼梯间;5、消防控制室;6、一层门厅及值班室。不分摊项目:1、人防工作间;2、风井;

    全部4个回答>
  • 就算是长时间没人居住的房子,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是干什么的?它是对整个小区的业主进行负责的,所以说物业费并不是自己不想交就可以不交的,业主必须要履行对小区的责任和衣物,如果说不交物业费的话,那么小区就有权利对业主进行诉讼。

    全部5个回答>
  • 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会比较担心是否被起诉、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或者说滞纳金,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业费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所以建议各位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有拖欠请尽快补交。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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