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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无法过户可否到公证处公证?

154****2333 | 2018-08-22 20:26:46

已有5个回答

  • 153****6832

    是可以公证的,但是现在出了一个规定,买卖这种房子会没收钱的,所有危险还有一定有的,

    查看全文↓ 2018-08-22 20:27:22
  • 137****8709

    1. 公证协议不能代替房屋过户,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
    3. 《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
    4. 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5. 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查看全文↓ 2018-08-22 20:27:16
  • 157****9255

    如果暂时不能过户,需要去公证处做一个不可撤销的合同公证,因为房产证在没有过户前,原房主是可以去建委报丢失补办的

    查看全文↓ 2018-08-22 20:27:09
  • 138****3028

    房屋交易未过户,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8-22 20:27:02
  • 135****1963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经过公证的房产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8-22 2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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