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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已经赠与我妈妈,房产证也过户了,请问我还可以反悔吗?

156****4137 | 2018-08-22 23:25:44

已有5个回答

  • 148****5535

    契税交过了吗?若果交了,那么他能反悔的几率很小。另外,反悔的成本太高,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所有损失,让他自己再把房子过户回去,你想,是不是成本要比房租高得多,他之所以敢反悔,就是觉得你这边给他造成的成本小,你在拖几天,等房证下来,在摊牌,告诉他,他可以反悔,造成的所有损失你要追究,并且要求他来承担。

    查看全文↓ 2018-08-22 23:26:48
  • 151****2543

    虽然房产证没有下来,但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卖方一般无法反悔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查看全文↓ 2018-08-22 23:26:39
  • 141****1802

    看你们有没有签什么条约或是字据,像这种情况你的房产证已经过户了,反悔可以,就是麻烦。如果你反悔,你的房产证又要再过一次到你名下了。而且不说违约金,就是手续费也要点。

    查看全文↓ 2018-08-22 23:26:30
  • 143****5345

    虽然房产证没有下来,但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卖方一般无法反悔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8-22 23:26:19
  • 144****9109

    如果双方后悔,那就再卖一次,卖回来。否则,从法律上说,房子已经属于买方了。

    查看全文↓ 2018-08-22 2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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