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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一下,物业公司要我们交物业费,请问,物业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

148****6136 | 2018-08-23 13:40:18

已有3个回答

  • 148****5840

    从你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或者入伙通知上写的收房之日起,前提是你的房子没有质量问题然后你正常收房,有质量而延期收房的另算啦 没有质量问题或者到了收房之日你不过去收房,那就是你的责任了,不管你有没有拿到钥匙都要交这个费用的。

    查看全文↓ 2018-08-23 13:40:41
  • 145****6942

    一般来说,物业费从开发商将房产移交物业公司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费用了。只不过在住户收房以前,这个费用属于前期物业管理费,业主收房以后,属于正常的物业管理收费。

    业主收房以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收房以后,由业主承担。

    另,业主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且经过物业单位书面同意,不管是否接收房屋,都从开发商交房之日起计算物业费。

    查看全文↓ 2018-08-23 13:40:34
  • 133****5538

    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8-23 13:40:28

相关问题

  • 自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起,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日起,开始计收物业费。因为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依据如下: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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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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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那么了解物业费包括什么以及物业费如何收取等信息,不仅可以维护业主们的自身经济利益,同时还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责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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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面包含2个概念,一个是物业费的组成,另一个是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504号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机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关键词:按照合同约定  费用通常包括9大项!具体收费标准商品房和经济适房又有区分,通常情况下,商品房收费为市场调节价,而经适房多为政府指导价(比如关于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通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京发改〔2005〕2662号)这类就是地方性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64号)中提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关键词:共用设施,设备 业主同意的  服务内容与标准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分,您所享受的物业服务标准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简称中物协)2004年印发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从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个方面界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定了三个等级标准  你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的基本服务费用不同的标准,测算出的费用也不同。  比如一级服务标准,  一 级  项 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不知道您是那个地方,什么性质的小区,什么服务标准,关于物业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有数十,只能先回答这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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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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