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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152****7994 | 2018-09-05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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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8638

    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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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

    ,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隐蔽验收是监理人员**重要的工作之一,几乎贯穿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仅就核辅助厂房而言,隐蔽验收工作就有基槽验收、回填土施工、底板防水、外墙防水、钢筋安装(梁、柱、板、墙)等工作,由于梁、柱、板、剪力墙等处的钢筋安装隐蔽验收工作量大,经历时间长,验收通过与否直接关系到砼施工,因此矛盾较为突出。本文通过监理过程中的日常巡视、平行检查以及结合某核电站核辅助厂房的实际情况,对砼浇筑前的综合隐蔽验收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探讨,同时明确存在问题的处理方式。

    目前工程验收涉及到的混凝土分项验收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如评定基础和主体分部混凝土强度。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分段验收、混凝土强度监督检测结果处理等

    查看全文↓ 2018-09-05 17:57:08
  • 136****6820

    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三)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三、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可分为单项或单位工程完工后的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两大阶段。
    (一)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
    整个建设项目如果分成若干个合同交予不同承包商实施,承包商己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约定可分步移交工程的,均可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一般为单位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如特殊基础处理工程,电站单台机组完成后的移交等。承包商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后,自己应首先进行预检验,修补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设备安装工程还应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无负荷的单机和联动试车。承包商
    在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即可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二)单项工程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对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某些能独立发挥作用、产生效益的单项工程,更应竣工一项验收一项,这样可以使工程项目及早发挥效益。单项工程验收又称交工验收,即验收合格后业主方可投入使用。初步验收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还未进行**终的验收认可,只要施工涉及的有关各方进行的验收。
    由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或检验。
    1.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的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建工程是否有漏项。
    3.检查工程质量、稳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部位的施工记录等,考查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4.检查试车记录及试车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改正。
    5.在交工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的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6.其他涉及的有关问题。
    验收合格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然后由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连同试车记录、试车报告和交工验收证书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
    验收合同的单项工程,在全部工程验收时,原则上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三)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又称为动用验收。业主参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整个工程项目运行竣工验收后,业主应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作为**终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四)竣工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不可能什么问题都已处理干净,不留尾巴。因此,即使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办理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投资项目,可能还存在某些影响生产和使用的遗留问题。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对这些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妥善加以处理,常见的遗留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留的尾工又分三种情况:
    (1)尾于承包合同范围内遗留的尾工,要求承包商在限定的时间内扫尾完成。
    (2)尾于各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少量尾工,业主可以一次或分期划给生产单位包干实施。基本建粻处纲肺蕺镀告僧梗吉设的投资(包括货款)仍由银行监理结转使用,但从包干投资划归生产单位起,大中型项目即从计划中销号,不再列为大中型工程收尾项目。
    (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工程项目,前一期工程验收时遗留的少量尾工,可以在建设后一期工程时一并组织实施。
    2.协作配套问题应考虑两种情况:
    (1)投产后原材料、协作配套供应的物资等外部条件不落实或发生变化,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解决。
    (2)由于产品成本高、价格低,或产品销路不畅,验收投产后要发生亏损的工业项目,仍应按时组织验收。交付生产后,业主应抓好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收节支等措施解决亏损。
    3.“三废”治理:“三废”治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委员会会同地方环保部门,根据“三废”危害程序予以区别对待:
    (1)危害很严重的,“三废”治理未解决前不允许投料试车,否则要追究责任。
    (2)危害后果不很严重,为了迅速发挥投资效益,可以同意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但要安排足够的投资、材料,限期完成治理工程。在限期内,环保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同意,可酌情减免排污费。愈期没有完成时,环保部门有权勒令停产产或征收排污费。
    4.劳保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交付使用。对竣工时遗留的或试车中发现必须新增的安全、卫生保护设施,要安排投资和材料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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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8787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查看全文↓ 2018-09-05 17:56:45

相关问题

  •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5、施工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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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否与预期相符合,这是在工程验收中需要注意的,避免出现**终成果大大偏离设计的这一情况。工程验收不仅仅是施工队的工作,也是装修公司的工作,也是住户自己的工作,只有对工程验收达到了一个重视的态度,对工程作出正确的验收,既保证了施工的质量,也保证了在日后的生活中**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而装修的责任不仅仅是一方的,是多方共同承担的,因此,我们在装修过程中不能忽略任何一个步骤。这是对别人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是对自己监督工作的一种负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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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5、施工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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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业主需要的事项是:主要看的是房屋的建筑质量,这个用目测比较不容易发现。看看购房合同的附件部分的建安标准。现在和当初承诺的是否一致。其他的就是一些小的细节,看水电的起码,检验室内的建安配套的质量问题,水电是否通。外部的环境已成定局,即使和当初宣传的有不同,也没什么好的办法,除非业主联合起来找开发商。小区设施看下是否和开发商买房时候打的广告一样,祝交房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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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检验防水。卫生间、厨房和阳台这三个地方是重点,一定要做好闭水测试②检验管道和排水。水和电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了,所以水路的验收也非常重要。水路验收主要是排水管道的检查③检验墙壁。最好是在房子交付前,下过大雨后视察一下墙壁。如果有渗水问题,很容易就看出来了④检验门窗。除了窗户本身的质量,要检查窗户的防水性和密封性。特别是飘窗和凸出在外的窗体,比如老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