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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买了一套房,不过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这样的房子能不能过户啊

144****1171 | 2018-09-19 16:11:55

已有3个回答

  • 133****8570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民法通则》第80条也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应包括国有和集体两种。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已以第55令的法规形式明确规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范围、转让办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规。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12:34
  • 146****7078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之间可以过户,向本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转让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12:24
  • 136****3249

    可以的,但是农村的房屋不允午上市交易,只能允许同村集体内的成员之间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或其它土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12:14

相关问题

  •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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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民法通则》第80条也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应包括国有和集体两种。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已以第55令的法规形式明确规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范围、转让办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规。但新的《土地管理法》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并为今后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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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武汉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武汉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工作。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由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直接办理,也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以下简称“缴存银行”)办理。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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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需要一定时间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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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可以领到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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