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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名下有一处房产,过户到我母亲名下,需要妻子签字同意吗?

143****8273 | 2018-09-20 16:22:19

已有4个回答

  • 138****7266

    去掉配偶名字,不需要缴纳税费,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就可以办理,前提是,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双方一起凭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一起到房管申请办理。

    需要配偶签字,只要是已婚身份,卖掉住房过户他人,需要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房管签字,办理过户,

    需要,因为现任配偶是住房共有人,对住房处置有自己权益和权利!男方想过户自己名下房产份额,不管是过户给谁,都需要配偶签字同意,以及配合一起办理过户,

    可以由男方书写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属于男方个人的那一半产权,立遗嘱,不需要任何人在场,男方自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就可以,女方在场,可能遗嘱无效,女方不在场,又做了公证,遗嘱等同于法律文书,有法律效力,一定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9-20 16:23:03
  • 139****4772

    只要房产证登记人是已婚身份,办理买卖过户住房,就需要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住房三证,一起到房管签字办理手续,才可以过户给他人

    查看全文↓ 2018-09-20 16:22:57
  • 153****6463

    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法律上夫妻一方出卖房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实务中,房地产管理局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必须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因此,买房需征得夫妻双方同意。一方同意,只能签订合同,无法办理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9-20 16:22:55
  • 137****8604

    假如她自己愿意,或者有书面文件,不需要他人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9-20 16:22:44

相关问题

  • 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法律上夫妻一方出卖房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实务中,房地产管理局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必须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因此,买房需征得夫妻双方同意。一方同意,只能签订合同,无法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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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税逃税,将赠与行为分为一般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房产赠与费用有哪些二、房产赠与费用1、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2、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3、赠与的费用:房屋赠与是房产过户的形式之一,而这种形式可以发生在亲属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非亲属之间,针对不同的情况,当事人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国家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三个方面实行加强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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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赠与子女1、房产赠与子女的两种情况:(1)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2)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2%,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2、房产赠与子女,该如何办理?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窗口提供);原房地产产权证;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注意事项: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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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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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贷期间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清贷以后可以。凭结婚证和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交纳部分税费(有一部分本来就是共同财产,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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