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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经过户,但是买家贷款放不下来,可以收回房子吗?

145****9975 | 2018-10-06 01:33:35

已有4个回答

  • 155****6550

    依据合同约定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子。

    查看全文↓ 2018-10-06 01:34:10
  • 146****1777

    银行的流程就是办理过户后把产权证提交到银行,银行办理抵押后放款,如果一直没有放款的话,那就是银行的问题,房东如果单方面要求收回房子的话,需要赔偿买方违约金,还有就是已经过户了,已经过户后的房子是不存在收回这么一说的,因为房子过户后,就是买方的名字了,所以原房东无权收回房子。

    查看全文↓ 2018-10-06 01:34:01
  • 152****4654

    首先需要看当初合同是如何订立的?对此有无具体的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就只能协商或者有法律程序了

    查看全文↓ 2018-10-06 01:33:55
  • 147****0392

    1、需要依据你们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合同中对这种情况没有约定,需要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你可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8-10-06 01:33:48

相关问题

  • 正常情况下,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房产交易中心才给过户,您这次交易属于中介或私人违规行为。1、你可以起诉中介公司和买方,要求撤销交易,2、如果已经同意继续办理,必须约定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并且款清交房,一定写清楚款清交房,要买方签字。二手房买卖流程: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二、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三、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 中介审核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中介备案。四、签协议 验证核实房屋后,交易中介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双方到中介签订买卖合同。五、居间中保提交房款 为保证房产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杜绝交易中不必要的纠纷,中介接受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后,以中间保证人的身份为房产交易中的"购房款给付、房产交接"事宜提供居间中保服务。六、过户结算 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房产确认无误后,协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割和物业管理费结清及办理卖方的户口迁出,将所卖房屋钥匙交与买方,将买方的房款交与卖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如果买家需要贷款,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和提供阶段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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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贷款批不下来1,和卖方协商协议撤销,(一般你会损失定金)2,换一家银行接着办贷款,(找到以前贷款没批的原因,提前打点好)如果你买的是一手房一般开发商都是指定的合作银行,不好弄了,房子不买了,**退回,定金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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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费可以没有,但是违约金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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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告诉你,已到房管局正式过户的房子不能再收回,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1、房屋在买卖时,已到房管局办理正式过户,说明买卖行为是房管局允许的合法行为  2、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可以,已到房管局正式过户的房子,就发生了法律效力,买方具有产权,卖方是不可能收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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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当时怎么规定的 有的是现金补足 有的是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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