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135****4927 | 2018-10-09 23:17:03

已有5个回答

  • 146****5673

    1、新的婚姻法出台,就是明确了房产权归属,也就是婚前房产已经是属于男方个人的,离婚了也是他个人的,即使房屋**在婚前,按揭是婚后,也是产权归他所属。
    2、不要去考虑这些他个人婚前的,何不考虑一下婚后你们夫妻生活是否有产生一些共同财产,还有离婚是谁过错,可以向法院申请多分割些。

    查看全文↓ 2018-10-09 23:18:10
  • 135****7503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但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离婚时房产归个人。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产,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离婚时也归个人。
    2、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查看全文↓ 2018-10-09 23:17:38
  • 142****6113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并且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下,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查看全文↓ 2018-10-09 23:17:33
  • 155****2649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婚前房产为一方出资购买,则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再次,对于父母出资的情况,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这类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双方共同还按揭贷款的部分以及按揭款部分的房屋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查看全文↓ 2018-10-09 23:17:24
  • 136****8609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目前根据《物权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前房产的权是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成夫妻双方的名字和份额的话,离婚时根据登记的份额分割。房屋装修的费用,在离婚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是由哪一方出具的费用以及多少,约定不明确的话,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
    其次,对于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则为夫妻一方的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10-09 23:17:20

相关问题

  • 如果是结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因为如果是婚前买房,只一方个人支付全部购房款,那么在法法律上面来说就是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进行分割,离婚的时候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自行处理。如果说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那么来说在离婚的时候,就是可以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和处理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情况下,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当然,如果是有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是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 按照法律规定,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是你个人的,虽然房子要拆迁,拆迁款等虽是婚后补偿给你的,但属于不动产范畴,并非是婚后一起经营或者共同创造的财产,是不属于婚后财产的,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结婚之前,如果已经将房款全部付清,因此,以后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归您儿子所有。如果房产证系婚后办理,但房屋已经在婚前就购买,购房款就是用婚前财产支付,所以办证只是一个登记的手续问题,并不会对房屋是婚前财产产生影响,注意保留购房发票就可以了。

    全部12个回答>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4个回答>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