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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法院能查封吗

143****8477 | 2018-10-14 16:46:41

已有4个回答

  • 131****4594

    1,可以查封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综上,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 .

    查看全文↓ 2018-10-14 16:47:14
  • 144****7320

    法院完全可以查封。被告虽然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但是法院依法查封后可以按律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资金可与银行结清剩余款项。您可以先结清剩余房款并且过户,或者将被告人欠款作为您已给付的房款。这样法院在查封拍卖后就可以将您已经给付的房款进行财产分割交还给您(详情参见“**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关于第三人责任的司法解释)。

    查看全文↓ 2018-10-14 16:47:07
  • 148****8928

    1、银行无权直接划扣欠款人账户里的资金还债,即使有钱存在这银行里。银行有的权利只是:拍卖房产抵债,因为客户是用的房产抵押,账户里的资金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没有任何关系,不要求拍卖房产还债而直接划扣客户存款的,属于侵权。
    2、贷款到期后未及时还款,银行会和产权人协商变卖房产抵债,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拍卖房产还债。

    查看全文↓ 2018-10-14 16:46:59
  • 155****6923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对房屋是可以查封的,查封并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查看全文↓ 2018-10-14 16:46:50

相关问题

  • 其实法院查封并不会影响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效力。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据法律规定登记。因此,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是在法院查封之前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查封后交清了全部购房款,但没有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此法院可以查封。由于房屋被查封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对此并无过错,开发商已构成违约。因此,可向执行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可同时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确权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款的业主,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款,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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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户和房产抵押没有直接关系,对于在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住房,其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还要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即可代替房产证。房产抵押给银行,并不是把房产证放在银行,而是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上会打印上“此房产于X年X月X日已经抵押给XX银行”等,有他项权证是在银行。房产证实际上一直在你的手里,不会影响到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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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法院有判决书的可以买,因为可以通过判决书在房管局办理强制过户,没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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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在抵押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因为房产证还押在债权人手中。如果正在抵押的房子想要进行买卖交易,就必须把贷款还清,赎回房产证,才能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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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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