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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的?

132****3727 | 2018-10-16 0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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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4852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划分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房产税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三、房产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查看全文↓ 2018-10-16 00:04:07
  • 157****3216

    购房房产税征收对象范围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办法有哪些。房产税征收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套征收;一种是按面积征收。举个比方介绍一下。假定一家三口人、两套房子。一套面积80平米,销售价130万元,另一套面积150平米,销售价270万。假定房产税税率为1%,那在两种征收办法下,每年各需求付出多少额度的房产税。
    按面积征收:假定人均面积40平米可。80平米的房子1.6万元/平米,150平米的房子1.8万元/平米,则该家庭每年房产税=(150-120)*1.8*1%+80*1.6*1%=0.54+1.28=1.82万元。按套征收:假定150平米这套,只征收第二套房(80平米那套房)的房产税。每年房产税=130万*1%=1.3(万元)从核算成果可见,依照咱们的假定,按套征收,关于有一套大户型和一套小户型家庭来说,更为合算。
    房产税征收方针是哪些。房产税的征收方针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子形状表现的工业,包含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含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子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头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间出产、事项、学习、娱乐场所、寓居或贮存物资的场所。产权属国家的,由运营办理单位缴税;产权属团体和个人的,由团体单位和个人缴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税。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子地址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许运用人缴税。产权归于团系统的,由实践运用人缴税。

    查看全文↓ 2018-10-16 00:03:30
  • 137****8239

    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查看全文↓ 2018-10-16 00:03:20

相关问题

  • 这种税费应该是针对二套房以上和会有的,成交价的0.3%---0.4% 看你有几套房子啦

    全部5个回答>
  •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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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全部3个回答>
  •  只要符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都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无论企业还是单位。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税收管理:  1、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4、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三、征收范围及特点:  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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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给地要遵照执行。 (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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