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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公正怎么办理呢?

156****8451 | 2018-10-21 18:52:50

已有3个回答

  • 138****6273

    婚前财产公证需带哪些资料如何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所以如果你夫妻是在烟台签订的协议,就可以在烟台办理公证。
    具体收费方法依据鲁价费发[1998]432号文规定的《山东省公证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在烟台市公证处办理每件约需要300元左右。

    查看全文↓ 2018-10-21 18:53:36
  • 143****0625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查看全文↓ 2018-10-21 18:53:20
  • 138****4583

    房产公证由房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四)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五)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查看全文↓ 2018-10-21 18:53:02

相关问题

  • 房产证可以由个人去办理。如果购买的是新房,首先需要确定你购买的楼盘开发商已经去房管局进行了初始登记之后才可以接着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房产证是要到所在城市的房屋管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证件有:1、填写好内容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需相关部门盖章);2、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4、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7、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办理房产证涉及到以下费用: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买方缴纳;4、交易费3/平方,买方;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6、按揭贷款的话要120元抵押登记费;所以主要是看你买多大的房子,按照面积来算的。正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受理日起2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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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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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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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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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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