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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想了解:借房产证办居住证怎么办?

154****7696 | 2018-11-02 18:06:33

已有3个回答

  • 134****9808

    可以的,这个没有什么关系。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8-11-02 18:07:16
  • 141****3532

    可以
    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房东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XX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房东的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查看全文↓ 2018-11-02 18:07:05
  • 137****2324

    只要不频繁外借,
    没有负面影响,
    很高兴可以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8-11-02 18:06:59

相关问题

  •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申领地点在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在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首次办理免费,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20元工本费。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一般来说,办理居住证,是不需要提供房产证的。房产证(Premises Permit),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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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居住证吗;租房也是完全可以办理居住 证;但还需要以下手续。。。需要住房的房产证,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稳定工作单位)。如果是租房,还需要租房协议,房东的配合(居住时间达到6个月或以上)。还需要连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有些地区是只需要6个月社保)再需要什么,办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给你解说的。

    全部4个回答>
  •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 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2)数码回执照。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在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3)居住证申请表格。 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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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丢了需要去补办。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扩展资料: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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