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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44****8904 | 2018-11-03 21:22:10

已有4个回答

  • 148****3220

    大学生买房优惠政策
    大学生买房根据目前的形势来看,基本上大学生贷款买房是没有优惠的。当然,有些银行也会推出一定的学生买房政策。大学生可享受的一般的优惠就是按揭首套贷款买房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30%的利率。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都是3.87%首套住房**是总房款的2成,**需要自己出不能贷款。
    作为大学生如果想要买房除了考虑是否符合要求,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条件再决定是否贷款买房。毕竟刚刚接触工作还没有十分稳定,贷款买房会有一定的风险。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如果是想要买房子,还是要考虑到自身的条件再决定是不是买房子,贷款买房毕竟不会是十分稳定的,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很多大学生都是在上学地定居,这种情况下想要买房必须要提供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保证明。

    查看全文↓ 2018-11-03 21:23:42
  • 145****0169

    一般的就是会便宜一点啊,比如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这类的等等,现在主要是对于大学生购房来颁发的这一优惠政策。

    查看全文↓ 2018-11-03 21:23:26
  • 152****4827

    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1、外地户口须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各家银行明确表示,不再对非本地居民且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人员发放房屋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这个大学毕业生户口不在南京,并且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的话,就无法发放贷款。”
    2、刚刚工作落户的父母要出面担保多家银行表示,即使大学生已经找到工作,户口也落在了南京,但是这个人群在贷款买房时也会审核得严格一些,因为刚工作的大学生收入都不是很高,还款能力有限。
    3、如果大学生的户口还在,也可以算是本地户口,不过要有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才可以进行房贷的审批,如果符合条件会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来执行。而且,如果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不高还得让收入高的父母做联合借款人才行。
    4、原则上,可以对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贷款,但是要按照三套房的政策来执行,即**要达到51%,利率1.11倍。而且,一般刚工作的大学生收入比较低,需要家人做担保才能贷款。
    5、在校大学生尽管户口在本地,但是没有工作,无法作为主贷人,银行在审批的时候通常只看主贷人是否属于“双外”,所以,和孩子联名买房,让外地家长做主贷人的路也走不通,只能选择全额付款。

    查看全文↓ 2018-11-03 21:23:21
  • 148****1704

    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可按月享受贷款贴息、购房补贴
    ●在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及985、211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申报时已在金华就业创业的,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在市区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可按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五年)为标准,按月享受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
    具体标准为:
    博士毕业生享受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享受1500元/月,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享受1000元/月。
    不足标准的,按实享受;超过部分,按标准足额享受,贴息补助期限**长不超过五年。
    购房贷款贴息事项于2015年1月31日前集中受理一次,以后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为集中申报截止日。
    ●其余未享受本次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在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及2014年起新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5%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2.5%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查看全文↓ 2018-11-03 21:23:19

相关问题

  • 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但是由于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此银行在鉴定你的偿还能力时,大学生就属于无偿还能力者。所以没有办法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父母一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偿还贷款。因孩子已经是成年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不算在孩子“家庭拥有房屋套数”之内,因此以孩子名义购房的房贷可按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以父母一方收入核定,贷款期限可按学生年龄核定**长期限。需要注意的是,主贷人和共同借款人都需信用良好,如果共同借款人有不良信用,也可能影响贷款申请的。作为大学生想要买房除了考虑是否符合要求,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条件再决定是否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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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不能按揭买房,在法律上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是一个独立体,但是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此银行在鉴定你的偿还能力时,属于无偿还能力者。所以没有办法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不可以以你个人的名义买房;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父母一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偿还贷款。因孩子已经是成年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不算在孩子“家庭拥有房屋套数”之内,因此以孩子名义购房的房贷可按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是要以父母一方收入核定,贷款期限可按学生年龄核定**长期限。需要注意的是,主贷人和共同借款人都需信用良好,如果共同借款人有不良信用,也可能影响贷款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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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买房对于届生生和其他都是一样的,现在的银行政策就是第一套和第二套以上的区别,利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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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施《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现提出如下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接收,且申报时在甬就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包括引进的博士人才)。  上述对象于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和购房贷款贴息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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