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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户口本问题?请问有哪位网友知道的,求解答!谢谢!

146****8184 | 2018-11-04 22:24:37

已有5个回答

  • 153****1492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查看全文↓ 2018-11-04 22:25:58
  • 156****4267

    离婚后再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争取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查看全文↓ 2018-11-04 22:25:49
  • 156****9996

    离婚后想再婚,没户口本,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查看全文↓ 2018-11-04 22:25:38
  • 158****9462

    会显示再婚,户口本上会注释说明的。很高兴为你解答!

    查看全文↓ 2018-11-04 22:25:19
  • 135****5444

    阿弥陀佛!这是两回事,如果你们结婚后自己不主动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话,在她的户口本上仍会显示离异;而如果你们想去变更(也应该积极去即时变更自己的登记信息的。)自己的登记信息,可以拿上相关证明手续去记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信息登记的。变更后在婚姻一栏里只显示已婚,而不会显示再婚等其它字样的。谢谢。

    查看全文↓ 2018-11-04 22: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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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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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上不会显示出来,只显示“已婚”状态。结婚证上也不会显示出来,但你在个人申明中是要自己写出来的,是“已婚”。一般如果是同省,现在都是电脑联网的,但目前如果是跨省的话,现在还没联网,只是个人申明中有自己写的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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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房屋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即使男方有过错,也应分得相应的财产。2、子女自由选择跟某方共同生活。子女成年后,有生活能力,不再分得财产。3、把户籍转到女方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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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离婚后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属于两个独立的户口,可以依法办理分户手续: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申请材料 查验证件证明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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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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