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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费怎么算及其收取标准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135****6149 | 2018-11-06 16:15:40

已有3个回答

  • 141****7762

    找下当地物价局,问下好了。每个小区不一样,物业费高,服务好,才行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7:00
  • 157****7955

    物业费不是你说的固定的,电梯要多交钱 水费一吨还要多交钱!是由物业根据实际情况:如物业有那些便民服务,小区的规模,小区的品质等相关因素,制定一个价格!然后申报当地物价局,物价局会来调查核实,**后确定该小区的具体物业费收费标准!物业费一般包括:保洁费,安保费,绿化养护,垃圾清运费,其它还包括物业员工工资、福利费、保险、物业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社区活动费用、工程维修费用等等。
    一般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会有注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是以物业合同为依据。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6:29
  • 138****9337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可与业主委员会约定其他服务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有自主选择权。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项目或性质相同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6:05

相关问题

  • 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一、基础条件:1、小区封闭;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二、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三、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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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情况下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的是根据物业费的等级来进行收取,不过不同地区对于物业费收取的标准也会有差异化而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应当由物价局来进行公布,同时市场调节也会影响到物业服务的收费,而具体的收费细则是由业主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合同中进行约定。通常情况下,物业的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并且收取的费用应当和服务水平相互吻合,对于不同物业性质以及特点,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指导价两种方式,如果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基准价以及浮动幅度,并且定期进行公布,而具体的收费标准也是由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基准价以及浮动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而采取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收费标准,应当也是由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房子没有人入住,不能成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长期不入住的可以少交。一、房子没有入住,是否可拒交物业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并且,《**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业主应当缴纳多少物业费?业主没入住,可根据当地政策,看看是否能少交物业费。但是,大部分是没有任何拒交的理由的,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因此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所以还是得缴纳物业费。因此,入不入住与身份交物业费没有关系,只是可能和你交的金额多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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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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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网友可以对照了解一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别墅、酒店型公寓等高档住宅以及廉租住房、整修后实施物业管理的旧楼区以外的住宅小区,且采取包干制形式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和代办服务费等。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可视对讲门、电子巡更系统、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电子显示屏、中央监控系统、景观灯等)、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水景(包括喷泉)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 第六条 代办服务费是指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并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用。代办服务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代办协议中明确,不得向业主收取。 第七条 特约服务费是指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特约服务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九条 普通住宅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第十三条 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结合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情况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现状,协商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协商时,可以分单项跨等级选择组合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也可以直接选择某一等级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超出或低于《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规定范围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另行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15日内,由物业服务企业以书面形式将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送项目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预收约定的,从其约定。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七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公开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与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向业主收取代办服务费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施行。原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房管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价房地〔2003〕39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