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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如何迁移户口? 现在夫妻投靠,户口迁移需要怎么办理?

143****7640 | 2018-11-14 17:12:57

已有3个回答

  • 157****0703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2、如果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户口一般可以迁移;3、相关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13:44
  • 147****2493


    女方到原户口所在地: 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夫妻投靠迁出户口,出一份户籍证明.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为三级证明:村级开计生证明-镇级计生办盖章-县级计生办盖章
      男方在本地:
      写-份户口迁移申请,由男方单位出一份婚育证明。然后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男方所属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在书面申请上盖章。
      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所属的街道办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由工作人员检查后,收掉女方的婚育证明,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将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迁入地婚育证明,女方的户籍证明带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填表.两个半月后拿到准迁证。
      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女方村委会出具的户口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户籍办办理迁出证。
      **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准迁证、迁出证到男方本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入户.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13:14
  • 136****8547


    大多情况下都是结婚后迁户口的,迁移户口手续有如下可供参考;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14 17:13:09

相关问题

  • 正常程序应该是先到迁入地开具准迁证再到迁出地办理迁移证和户籍证明,在你的事中,既然山东那边有特殊要求,你只能跟湖北协商先不办理迁移证明,但申请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从迁入地开始重新走程序,应该问题不大。PS:碰上此事,建议你向山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上一级区/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或市一级公安局户政部门电话咨询,看是否派出所加设门槛。

    全部5个回答>
  • 1结婚证是必需的,2对方户口是否在市内,如市外还需要迁入地办理准迁证,市内的话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居民还需房证。3、双方户口性质是否一致。如一致上面2条办理,不一致得要问清户口迁入后是否要改变。很高兴为你解答,谢谢!

    全部3个回答>
  • 双方已经离婚,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可以选择迁出或者分户。如果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以下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和应对方法:1,同一派出所的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2,不同派出所的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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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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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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