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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要多长时间啊?

155****8895 | 2018-11-14 22:51:53

已有4个回答

  • 147****7189

    一、户口迁移证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二、办理须知: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
    3、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4)房产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7)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8)一寸免冠照片4张。
    4、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5、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查看全文↓ 2018-11-14 22:52:30
  • 144****2309

    一般迁户口的时间镇内一天、县内三天、市内5个工作日、省内十五个工作日、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迁户口程序: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 到物业开据居住证明;
    3、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细证明》(平安派出所) ;
    4、 携带以下证件到政务大厅办理迁户:
    1)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
    4)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注: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口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公安办证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查看全文↓ 2018-11-14 22:52:24
  • 144****2559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查看全文↓ 2018-11-14 22:52:17
  • 155****9108

    1、迁移户口的时限,根据当事人是否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资料及证件是否齐全、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办理时限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2、因此建议当事人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户口迁移的手续、需要交验的证件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双方的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查看全文↓ 2018-11-14 22:52:11

相关问题

  • 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区别对待。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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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系关系两到三天就可以,如果不是要1个星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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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一星期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3)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4)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这些手续只要你自己抓紧时间办,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成功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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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销户口当天可以办理完毕。办理死亡人口注销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二)死者的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因入伍、出国、逮捕、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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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的过程只要资料齐全,不需要多长时间的,一般十几分钟就可以了。但是审核的过程有点久。迁户口的话要看你是哪种情况,如果是随迁的,那需要在领了结婚证3年后才能申请。如果是积分入户的,只要满足条件,一般一个月就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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